文/曾素珍
年輕時,曾讀到這樣的文字:「想起從前愛過的人,就像從別人的皮箱裡瞥見自己的衣服,很喜歡的那一件,可惜已不能穿。」那時,雖然還沒經歷刻骨銘心的愛,也覺得揪心。
而那天,我真真實實看著真心喜愛過的衣服,被人挑去……
春夏之交,本來就適合整理衣櫃換季,或者將不再合身的衣物斷捨離。我淘汰了一大袋自己穿不到的舊衣,拎到社區門口,一件一件投入衣物回收箱。心情是輕鬆的,丟掉的不只是衣服,還有過去好多年,硬要留下自己用不到的東西的執念。
傍晚經過社區門口,巧見一老嫗拿著一個大塑膠袋,打開回收箱的蓋子,正把裡面的衣服一件一件拿出來挑揀。她攤開每一件衣服仔細端詳,覺得合意的就丟入自己的塑膠袋,不合意的就丟在一邊。
看著這一幕,想到回收箱裡也有我的衣服,突然覺得有些不捨,竟起了瞋念,覺得讓那老嫗占了便宜,心裡有些不甘。
但,念頭一轉,我當時把衣服放到回收箱,不就是希望有人可以再利用?如果能因此找到適合穿它的有緣人,不也是美事一樁?我怎麼會小氣到連別人得到自己「不要的」,都感覺不開心呢?
我開始想像:不久,會有一個女子,她剛好喜歡我的衣服,她的身材也剛好可以穿下我早塞不進去的衣裙。這樣的「剛剛好」,身為這件衣服的前主人,應該要感到高興啊!
如果不能惜物,如何惜人?但如果連物都不能捨,又如何面對人生這麼多死生別離?
看起來有點矛盾的問題,一直在我腦海糾結著……
我想,能愛的時候就好好愛,該放手的時候就給予祝福吧!對曾擁有的物、愛過的人,應該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