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總是全副武裝,炎炎夏日仍披掛著長長的衣袖。後來,我才瞭解,衣服底下還有另一件衣服。那滿佈的刺青並沒有嚇著了我,反而誘發了我更多的好奇。
大二,我因病返家休養,在家中靠海的咖啡廳幫忙。老天爺永遠知道何時該安插個什麼進行你的生命,讓人忙個沒完。偏偏,他就那個時候出獄,對我展開炮火般的追求。人總錯把短暫的需求當成生命中的全部,那個時候,他果然是全部,因為,我沒有看見母親的眼淚,也沒有聽進朋友的規勸,更毫不理會藏在心中的無數問號,以為那是轟轟烈烈、義無反顧的羅密歐式愛情。
古惑仔的情節正在上演,我不以為意,因為我看過電影祝福的愛情就像喝下咀咒的符水,應驗了所有人口中的話語,每個關心我的親友全成了鐵口直斷。
被逮捕了,因為討債的過程傷了人。我清醒得不能再清醒。沒有淚水。報上的那個人連自己也認不出,原來早已走了樣。在牢房裡看著自己及腰的長髮就這麼落下,成了西瓜皮;我開始憎恨鏡子,甚至任何反光的東西││那些可讓自己看見的倒影總使自己勾起成了短髮的原因。不能與家人聯繫的生活令人憂心,看著律師手中那張母親的傳真字跡││「是我不好,竟將你託付予他,是我把自己的心肝寶貝給摔碎了……」,好痛,好痛,一直到那刻才切切實實的感受到,原來這些日子以來,最痛苦的就是我的母親。
若非他,我不曉得陽光下仍有陰影;是他將玻璃罩掀起,假裝欣賞瑰麗的花,其實是逼得我去感受何謂風吹雨打。沒有他,我不知道家才是真正的依歸,就像「流浪的目的其實是為了回家。」
是我曾經最親愛的他,把破碎的經過切割的又全部凝聚、集結。原來,走過這一遭也能用光速的迅捷來迫使自己長大。就算傷痕累累,也不再將過錯拿來苦苦折磨家人與自己。我,學習面對他親手交付予我的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