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簡介》
林良,筆名「子敏」,散文作家、兒童文學作家。著有散文集《小太陽》、《鄉情》、《和諧人生》、《豐富人生》等八冊;兒童文學論文集《淺語的藝術》一冊;青少年勵志書《認識自己》、《會走路的人》等五冊;兒童文創作《兩朵白雲》、《綠池白鵝》、《小指船看海》等一百餘冊;翻譯世界兒童文學名著《雲雀》、《青蛙先生的婚禮》、《月夜看貓頭鷹》等一百餘冊;畫集《林良的私房畫》一冊。
一九八四年當選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第一任理事長。獲有中興文藝獎、中山文藝獎、國家文藝獎及新聞局終身成就金鼎獎等榮譽。二○○五年從國語日報董事長崗位上退休,在家從事寫作。
兒童文學作家一旦有機會跟成人文學作家相遇,他的處境很可能是:「成人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因為這個緣故,兒童文學作家在文學世界裡,常懷著一份淡淡的寂寞。這也是兒童文學被稱為「寂寞的一行」的原因。
詩人、作家的本分是為成人讀者寫作,但是兒童文學作家的本分卻是為小孩子寫作。長期為小孩子寫作,必然會跟成人讀者和成人文學世界漸離漸遠,就像離鄉遠行;離鄉遠行是離鄉遠行,卻對成人文學有一份難以割捨的情感。因為這個緣故,兒童文學作家對成人文學世界都有一份永遠的鄉愁。唐代詩人賀知章的〈回鄉偶書〉:「少小離家老大回,鄉音無改鬢毛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兒童文學作家一旦有機會跟成人文學作家相遇,他的處境很可能是:「成人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因為這個緣故,兒童文學作家在文學世界裡,常懷著一份淡淡的寂寞。這也是兒童文學被稱為「寂寞的一行」的原因。
能夠拉住兒童文學作家從事兒童文學耕耘的一股力量,是他們對兒童的關懷,因為兒童文學作家是愛文學也愛兒童的。關於「愛兒童」,也有各種不同的情況。有的兒童文學作家關懷的是「概念化的兒童」。他們關心普天之下所有的孩子,關心孩子們的權利和成長,代表的是長者對幼小者的愛。有的兒童文學作家,關懷的是他們所認識的某一個真正的孩子。作家的熱情,來自對這個孩子的疼愛。這種類型的「愛兒童」,有許多有趣的例子,尤其是在十九世紀兒童文學最發達的英國:
「劉易士‧卡洛爾」(Lewis Carroll,1832-1898),他是《愛利斯夢遊奇境記》的作者。他學的是數學,也在教會學院當數學講師。他很喜歡小孩子,跟學院院長的三個小女兒尤其熟悉,常常給她們講故事。有一次,他得到院長的准許,帶著三個小女孩划船去遊河。三個孩子要他講故事,他就以最愛聽他說故事的二姊「愛麗絲」當故事的主角,編了一個長長的故事。後來愛麗絲要求他把那個故事寫下來,他同意了,就以他秀美的書法,配上自己的圖畫,端端正正的把整個故事寫下來,送給愛麗絲作禮物。這就是《愛麗斯夢遊奇境記》的原型。這是一個「為孩子寫作」的典型例子。當然,在正式出版的時候,原稿又經過認真的修飾,插畫也改由名家繪製,這跟當年已經十分發達的英國出版界的把關有關。
「史蒂文生」(R.L. Stevenson,1850-1894),有名的少年冒險小說《金銀島》的作者。他本來想跟父親一樣當一個土木工程師,但是自己體弱多病,只好改行從事寫作。後來他跟一位美國的離婚婦人結婚,把她跟她的兒子帶回英國。為了安慰這個遠離家鄉的寂寞的養子,又知道養子喜愛聽英國的海盜故事,史蒂文生就經常說些海盜故事給他聽。最後,索性就提筆寫起一本海盜故事來,心目中的唯一讀者就是他的養子。那本精采的海盜故事,就是使他成就大名的少年冒險小說《金銀島》。他的養子,點燃了他為孩子寫作的熱情,也點燃了他寫作更多精采好書的熱情。
「肯尼思‧格雷罕」(Kenneth Grahame,1859-1932),是長篇童話《樹林中的風聲》的作者。他原本在銀行界服務,是成功的銀行家,但是他喜愛寫作,常常利用業餘的時間寫些作品在報章雜誌上發表。他很疼兒子「阿拉斯泰爾」,從兒子四歲起就為他講自己編的床邊故事。內容是關於沼澤地帶樹林中的幾隻動物,這些角色都有古怪逗笑的性格。這些故事迷住了兒子。後來兒子出去度假,他繼續把故事寫在紙上寄去讓人唸給兒子聽。這些故事使父子彼此會心,展現出兒童文學的本色。可惜在正式出版的時候,格雷罕對成人文學的懷鄉病開始發作,增添了許多原本所沒有的文字。那些文字固然美妙,但是我們讀不到原來的稿本卻是一種遺憾。
「碧翠莉絲‧波特」(Betrix Potter,1866-1943),她是《小兔子彼得的故事》的作者。她所寫的一頁文字、一頁圖畫的袖珍型圖畫書,使她成為英國最受歡迎的兒童文學作家。她寫的故事不止一本,《小兔子彼得的故事》是她的代表作。她寫這個故事,是為了給家庭教師的一個生病的小兒子打氣。她認識這個小男孩,希望小男孩知道有人關心他。她把故事寫在信紙上,還畫了一些插圖,寄給小男孩。這就是兔子彼得故事最初的稿本。她的動機來自對小男孩的同情,希望小男孩讀了她的故事能高興起來,振作起來。這是作家為自己所認識的一個孩子寫故事的範例。
「A‧A‧米恩」(A.A. Milne,1882-1956),他是一位劇作家,寫過許多劇本,但是英國人一提到他的名字,只知道他是《小布熊溫妮》等四本同書的作者,想不起來他寫過什麼劇本。那四本書,兩本是詩歌,兩本是故事。他很疼兒子「羅賓」,前兩本詩集寫的是對羅賓成長歷程的細膩觀察。後兩本故事,寫作動機是來自兒子的要求,希望他寫寫小布熊和其他玩具動物的故事。就這樣,他從「寫兒子」變成「為孩子寫故事」。他寫的兩本故事很適合唸給幼童聽,就像他唸給兒子羅賓聽一樣。他寫作的熱情,可以說是來自兒子的鼓勵。
這幾位兒童文學作家的出現,正可以說是對兒童文學的「為孩子寫作」精神提供了生動的實例。更有意思的是,他們的作品所呈現的特質,也等於是兒童文學的一則一則的定義,比理論家概念化的陳述,更具體,更實際。比如說,他們不會寫出讓他們的孩子看不懂或聽不懂得文句,也不會過度刻畫令孩子讀得昏昏欲睡或聽得昏昏欲睡的細節。他們以跟孩子相處的經驗導引自己的寫作,以自己的作品為兒童文學下定義。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