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確定延長節能家電,與汽機車汰舊換新兩大貨物稅減徵優惠,分別延長二年、五年。另外,立法院也三讀通過《水利法》修正案,情節輕微的初犯者可免罰或減罰。
購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即將屆期,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貨物稅條例》,延長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措施二年,至二○二三年六月十四日止。另外,已於今年一月七日屆滿的中古汽機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優惠,也延長五年,至二○二六年一月七日止。
三讀修正條文並加大機車汰舊換新誘因,放寬車籍報廢或出口登記時限,以及報廢與新購機車登記人「不以同一人為限」,如果某甲機車報廢,某乙想買新車,就可拿某甲的報廢車輛提出申請。
為加速報廢出口十年以上中古汽車,兼顧中古車市場交易,本次修法也三讀通過,自今年一月八日起將出廠年限的適用條件,由六年以上調整為十年以上。
而在《水利法》修正部分,若民眾違法於水庫蓄水範圍、海堤、河川及排水設施範圍內私有土地種植植物,或違法於河川區域內建造工廠或房屋等樣態,如屬首度查獲、情節輕微,且已回復原狀、拆除處理者,三讀條文明定免予處罰。
此外,三讀通過條文明定,法人、設有代表人的非法人團體或法人以外的私法組織,有意圖營利,且未經許可於海堤、河川、排水設施區域內採取土石,得加重罰鍰最高額至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