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自殺事件頻傳,藝人、教授、精神科醫師都熬不過內心的困惑,走上絕路。自殺原因很多,但其中佔大部分,與患憂鬱症難以跳脫,認為結束生命就能解脫有關。自殺能解決問題嗎?恐怕不見得,會有自殺念頭,常是一瞬間,如有親友相伴陪同度過難關,陰霾就會一掃而空,天下沒有解不開的結不是嗎?不仿聽聽專家的建議。
生命是眾緣和合 善終才能真正解脫
自殺是弱者的行為,是對生命意義無知的表現。其實一個人之所以想要自殺,不外乎太自私、太為自己著想,沒有能力應付外來的壓力。一個人如果天天只想「我」;我想、我要、我愛,就會感到生命很有限。只要能夠活出責任,活出心中有人,自然不會想要自殺。
一個人之所以想要自殺,大都是因為覺得「活得很苦」。為什麼會苦?不外乎太自私、太為自己著想,沒有能力應付外來的壓力。一個人要愛大自然,這麼美好的山河大地,為什麼要離開呢?一個人要愛國家、社會、眾生,這麼有成就的社會,何以不愛它就想離開呢?想到家人、朋友,他們不是都愛過你、幫助過你嗎?你何以忍心離開大家呢?所以能夠活出責任,活出心中有人,自然不會想要自殺。
自殺在佛法看來,仍然是殺生。因為就佛法的因緣法來看,個人的軀體生命並非個人所有,乃由父母結合而生養,繼而從社會接受種種所需以茁壯、成長。故知生命的完成,是社會眾緣所成就的,取之於社會大眾,就要知恩反哺。所以每個人都有責任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義,沒有權利毀滅任何生命。
佛教非常重視心意犯罪的輕重,每一條戒相之中都有開、遮、持、犯的分別,犯同一條戒,因動機、方法、結果的不同,導致犯罪的輕重與懺悔的方式也不同。佛教的殺戒,又稱斷人命,不僅包括自己親手殺人,即使唆使他人殺人或勸說別人自殺,皆犯波羅夷罪。
《梵網經》在止惡方面,具體又嚴格。凡生者皆為我父、我母,殺生即殺父、殺母。自殺無異殺父、殺母;以不殺為例,不僅禁止殺人,亦禁止自殺,自己結束的生命,亦算犯戒。(星雲大師/佛光山開山)
精神障礙者 需大眾鼓勵
精神障礙者不一定會自殺,但遺憾的是可能自殺的人多少和精神疾病有關,因此社會的支持、接納和了解是非常重要的。精神障礙者會自殺的高危險群以精神分裂症、情感性精神病和憂鬱症患者為居多,通常這樣的病患社會支持系統亦較為薄弱或是社交休閒活動亦相對較少,或是在社會參與上可能較為退縮,因此非常需要社會大眾給予鼓勵。
曾經有一個廿幾歲的女病患,她原本康復得很好,但社會不接納她,她仍然面臨被孤立而無法在社會生活,所以她便自殺身亡了。事實上只要不說,仍然能當好鄰居好朋友,所以,大多數的病人與常人無異,他們真心需要大眾的支持,而您一定也能給得起。
平常會不停傳遞自殺意念或自殺訊息的精障者,甚或已經有自殺歷史的病患,其家屬千萬別忽略任何一次他所表露自殺的訊息或行為,它代表的不只是自殺意念。
此外,當精神疾患家人的生活出現睡眠異常、作息失序、飲食失調或不願意與社會、朋友接觸時,記得尋求專業的協助。不要自己苦撐著!
世界衛生組織估計,每四人就會有一人受精神或神經疾病困擾,憂鬱症更是影響人類健康的三大疾病之一,自殺更是隨社會結構的改變而攀升,因此對精神疾病患者伸出援手,關懷病患、接納精障者,已經不再是別人的事情了。
(滕西華/中華民國康復之友聯盟秘書長)
協助自殺意圖者 走出陰霾
當我們遇到有自殺想法或曾自殺過的朋友時,往往會嚇的不知所措,或是一笑置之、刻意迴避,雖然心中充滿了擔心與焦慮,但卻不知該從何去協助他。
其實在面對具有自殺意圖的朋友時,應注意下列幾點原則:
(一)停:停止對於他的責備或悲情攻勢。責備只會加深欲自殺者的自責與無望感。
(二)看:看看他為什麼要自殺。愈來愈多的自殺者其實自殺的原因是糾結在一起的。這些糾纏的問題,並不是單純就經濟或工作問題就能解決的,反倒是對自己的自責與沒有自信,才可能是立即要處理的。
(三)聽:多聽,不幫他做結論或給建議。面對這類的朋友,我們會建議多聽他說,過程中給予情緒的支持,如:你似乎很難受、很孤單、很無助、有不被接受……等感覺。讓他有被了解與支持的感覺,也是進入他內心最快的方式。
(四)想:幫他想想看週邊有沒有資源可以協助的,有沒有緊急陪伴或支持的人。社會有資源可以運用,例如:生命線、張老師、法律扶助基金會、或是可以向當地社會局詢問。
(五)要:要求他先不再採取激烈手段,要他在有念頭時,同意先尋求資源的協助。請他列出周邊可以協助的朋友及電話(三人以上),並請他如果有任何自殺的意念出現時,先與他們聯繫,然後再決定是否要採取自殺行動。
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自殺者在自殺前都有求助的跡象,所以自殺行為都是有跡可循的,重要的是在這些跡象出現時,我們有沒有適時的處理,只要掌握「停、看、聽、想、要」的原則,就能適時的舒緩自殺者的心情,減低他行動的可能,進而向外尋求適當及專業的社會資源來提供協助。(何宇欣/新竹市生命線協會總幹事)
自殺有跡可循 但被忽略錯失挽救機會
近年來,我國自殺死亡率逐年攀升,自殺已經連續八年進入國人十大死因之一。依據衛生署之統計,自殺死亡率由民國九十一年的每十萬人口十三點五九人;民國九十二年的每十萬人口十四點一六人,上升至九十三年的每十萬人口有十五點三一人,顯現出自殺防治工作已是刻不容緩。
到底自殺的原因為何呢?自殺行為的形成相當複雜,除了生理原因之外,種種社會環境造成之壓力及家庭因素應等。然而,一個人在採取自殺的行為之前,是否有跡可循?研究指出,自殺者當中三分之二曾表達過自殺意念,三分之一有明顯自殺企圖,自殺行為應該很容易被察覺。到底有哪些徵兆呢?我們就下列五點來說明:
一、外表方面:睡眠與飲食狀況混亂、表情淡漠、注意力不集中、情緒不穩、有憂鬱的徵兆。
二、語言方面:個案會藉由話語、文章、日記……等,表現出想死的念頭。
三、情緒方面:個案或呈現情緒低落,覺得絕望、無助、孤寂等或突然情緒變化。
四、想法方面:認為「我什麼都做不好」、「我沒有用」、「只要我消失,所有問題就會結束」、「沒有人能幫我」…. 等怪罪自己的想法。
五、行為方面:個案或許會有突然的、明顯的行為改變,如立遺囑、放棄財產、由開朗變退縮、與家人或外界關係變的疏離、淡漠;常獨自在危險地方徘徊(如頂樓、海邊等)。
自殺防治工作,必須結合不同的專業領域,結合有效的資源,共同來努力。
(邱震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一般精神科主治醫師)
憂鬱症防治資訊,可上台灣憂鬱症防治網站,網址http://www.de-pression.org.tw/。
另外,台北市也成立台北市自殺防治研究發展中心,二十四小時精神醫療諮詢專線:(○二)二三四六六六六二)。全台灣現有七家精神醫療網核心醫院和地方性的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相互作配合,同時也和張老師(電話:一九八○)、生命線(電話:一九九五)等社福團體合作,提供電話心理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