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宗教社會學的研究指出,認為由傳統的多神教轉變到一神教的概念,與古先民從小國林立(部落時代)轉變成中央集權封建社會的形成有很大的相關性。但是,也有些學者認為有所謂的「原始一神論」,是遠古人類與當代許多原始部落之自然的上帝信仰,當然還有很多仍在爭議的問題。而早在印度佛教興起之前的印度吠陀時代就已盛行三十三天及焰摩天的信仰,佛教也承認有十方諸神,更有所謂「護法神」之說,例如統攝三十三天的帝釋天,還有梵天、金剛力士、四大天王、十二神將、伽藍十八善神等諸天、龍王及山河地域鬼神等等,但並未視任何一位神祇為最高的主神,卻都是共同為了弘揚佛陀的教法而守護之。
一神教的人們,認為造物主主宰了人類命運大權,人類只能全然的服從;而多神教的信仰者,卻認為財富有財神負責,幾時死亡由死神掌控大權,山神、河神等也有人格特性,切不可觸怒而引發大災難。像這樣動輒得咎的思惟模式,也較易讓一堆人不明就裡的跟隨者疲於遵守不合理或多此一舉的禁忌。佛教並未否認神鬼的存在,如《地藏經》所說的有「千萬億那由他閻浮提鬼神」;其他經典裡,也常列舉出為護持佛法而踴躍參與法會聞法的天龍八部等眾,都說明了神祇鬼靈也一樣擁有覺悟的佛性。因此,雖然佛教承認神祇的世界,但佛教卻要人們認清自己的貧富禍福,皆有其因緣果報,並非由造物主或神祇等來主宰,而自己才是真正決定禍福的主宰者。
雖然如此,一般人所認知天地鬼神的賞罰觀念,無形中也影響著人們趨善去惡的生活態度與規範。一些沒有特別宗教信仰者卻也能因本性善良而不做種種的惡事,有宗教信仰的人們所作所為,也未必能完全無侵害到任何人。但若是因否認有什麼善惡因果報應而為所欲為的無神論者,可能就因此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不安。在佛教的宇宙觀裏,這些神也是眾生之一,其言行舉止也許會影響到其他人,但卻不具有絕對的生殺大權與主宰能力。佛教認為六道眾生都要經過艱苦的修行過程才能超脫輪迴,終至不再受生死輪回之苦的束縛,而進一步成就解脫自在。此外,佛教更以緣起法則來清楚說明宇宙的成住壞空、人的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則,完全否定神的權威之說。
佛教與其他宗教最大不同點之一,在於佛陀的教法以修心和見性為上,主張「心」「性」才是自己的主人,與其消極地祭祀祈福來寄託心靈,不如積極開拓心靈世界以求明心見性更為究竟。(下)
【摘錄自《佛光教科書》第十冊第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