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每年六月軍事訓練役男從學校畢業等待服役者眾,且「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量有限」,導致影響役男入營服役期程。內政部修訂「徵兵規則」草案增列新法。圖為海軍陸戰常備部隊。圖/洪哲政
【本報台北訊】因應每年六月軍事訓練役男從學校畢業等待服役者眾,且「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量有限」,導致影響役男入營服役期程。內政部公告修訂「徵兵規則」,徵兵順序從原本按出年月日排序外,增列軍種抽籤日期,且未來在兵額補充無礙時,內政部得主動依役男申請優先入營、未申請優先及延緩入營或申請延緩入營的意願,依序安排入營服役。想早點當兵未來可早點到鄉、鎮、市、區公所抽軍種兵科籤。
此外,徵兵規定也新訂,為審慎判定役男體位及維護兵役公平。有關判定替代役體位案件,增列除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視力及扁平足,因以單一數據為體位的判定,較無爭議外,其餘案件應併同免役體位案件送役男體位審查會審議。
相關修法目前正在政府公共政策平台公告中,修法意首先就指出「國防部新兵訓練中心接訓量有限」的因素。不過,國防部為消化滯徵的新兵,同時舒緩目前新訓部隊壓力,已推動新復編5個新訓基幹旅,復編單位包括陸軍101旅、109旅、117旅、249旅與137旅。上月1日已依計畫於北部及南部地區各擴編109及117旅;另持續依期程管制北、中、南部地區新編3個步兵旅編成,預於民國112年12月31日全數編成。
內政部修訂「徵兵規則」第5條、第13條、第14條條文,主要增列得辦理規劃徵兵順序法源與增列替代役體位條件。
徵兵規則第五條規定:每年之徵集順序,各徵兵機關應依年度應徵兵額,按未徵役男出生年次之先後,與其役別、軍種主要兵科及抽籤號次徵集之。
修法增列為:每年之徵集順序,各徵兵機關應依年度應徵兵額,按未徵役男出生年次,與其役別、軍種主要兵科抽籤日期及抽籤號次先後順序徵集之。前項徵集順序於兵額補充無礙時,內政部得辦理役男申請入營時程,並按役男入營時程意願,與其出生年次、役別、軍種主要兵科抽籤日期及抽籤號次先後順序徵集之。
內政部說,徵兵順序增列「抽籤日期」,另於兵額補充無礙時,內政部得規劃辦理役男申請入營時程,並按役男申請入營時程緩急等徵集順序,安排入營服役。
此外,內政部也修正條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從過去僅有免役條款外,為審慎判定役男體位及維護兵役公平。有關判定替代役體位案件,增列除身高、體重、身體質量指數、視力及扁平足,因係以單一數據為體位之判定,較無爭議外,其餘案件應併同免役體位案件送役男體位審查會審議。
此案目前公告中,公告期限至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