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涵妮
時隔三十六年,家裡再次出現手搖式刨筆器,這一次,小主人是八歲的寶貝。手搖式刨筆器於我,不僅僅是一種文具,它承載著我那些回不去、忘不了的童年回憶,還有不為人知的卑微。
小學一年級那年,我看上了百貨公司文具部架上的手搖式刨筆器。在那個物資不豐的年代,這些華麗的文具屬於奢侈品。家裡的日子過得捉襟見肘,初懂事的年紀,不曾開口向大人要求什麼。每回逛(就純粹只是逛)文具部時,殷切的眼神總是停留在手搖式刨筆器良久,彷彿多看一眼,無聲的盼望離實現就不遠了。這也許是我人生第一個「望梅止渴」的體驗。
不久後,爸爸終於察覺到我異樣的目光,他把架上的刨筆器取下端詳,嘖嘖稱奇,並承諾遲些日子領工資後會買給我。如此精美的文具必定價格不菲,我以為爸爸只是隨口說說,不敢當真,也不曾用哭鬧耍賴。卻沒料到,奢望也有成真的一天。
爸爸沒有敷衍我,領了工資後領我到文具部親自挑選。帶著滿懷的興奮,我沒有昏了頭,選了架上最小巧的刨筆器;年幼的我,以為最小的應該最便宜。爸爸望了價格一眼,微笑付了錢。
到手的粉紅色手搖式刨筆器,是我生平第一個昂貴文具,也是第一個「奢侈品」。從此,削鉛筆或彩色筆事半功倍,尖尖筆頭寫的字或彩繪的圖畫更為細緻。
彼時,班上同桌的男同學L個性異常執著,只要鉛筆或彩色筆頭稍微變圓了,定要第一時間削尖;我和他正好相反,筆頭鈍到不行才削,物盡其用。雖然受不了他的浪費,我卻不動聲色,只因他有揮霍的本錢,不似我一身寒酸氣。
L家境富有,用的是三十六色的盒裝彩色筆,與我的十二色相對比,更加繽紛奪目,同學們經常想方設法向他商借。L總是論交情出借,也有些同學刻意討好或以其他物品交換,只為接觸那繽紛的色彩。
至於我,對三十六色的盒裝彩色筆自然打從心底欣羨,卻不必巧言令色,L就會特別優待,任我取用。當然,還是有條件的,上美術課時,擅長繪畫和手作的我,必須在他無從下手時助上一臂之力。
除了彩色筆的數量之外,反映各人家庭背景的,還有蠟筆的品牌。
我一直都用動物牌蠟筆,顏色不夠明亮,筆觸也不夠順滑,就只有價格特別親民;不像L的名牌蠟筆,色彩飽和度高,疊色效果佳,隨便怎麼畫都好看。那時我才明白,圖畫得再美,上色技巧再好,若沒有優質的工具,成果還是會大打折扣。長大後,我始知這叫「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如今,手搖式刨筆器是再普通不過的文具,電動刨筆器才是最時尚的選擇。為寶貝選購手搖式的,說到底,還是自己想要重溫舊夢。至於兒時那個粉紅色的刨筆器,一直陪伴著我到高中,外殼破損了,削刀裂開了,手柄也脫落了,服務超過十年,可謂「鞠躬盡瘁」。
現在為寶貝刨筆時,我發現自己還是抗拒尖尖的筆頭,一來恐怕對寶貝造成無心傷害,二來多半就是兒時習慣使然,莫非,這也是一種童年陰影?即使,我已經告別那個巴望著架上昂貴文具的孩子,很久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