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一期稻僅楊梅區、新屋區部份灌區持續供灌,其餘地區全面實施停灌。圖/鄭國樑
【本報桃園訊】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天下午主持「旱災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第6次工作會報」,決議今年桃園一期稻僅楊梅區、新屋區部分灌區持續供灌,其餘地區全面實施停灌。
桃園市農業局表示,中央氣象局預報未來持續受反聖嬰現象影響,預估今年2至6月雨量偏少機率大,因應水情仍然吃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經濟部於妥善考量後,今天宣布桃園地區110年度第一期作部份灌區實施停灌休耕。
農業局指出,楊梅區、新屋區僅部份灌區停灌,部份灌區持續供灌,桃園其餘地區全面實施停灌,停灌休耕補償標準比照竹、苗、台中、嘉南地區,實際申請日期將依據農委會公告辦理。
停灌區內農民可於受理期間,攜帶並填寫︰1.身分證或戶口名簿,2.印章或簽名,3.農會或金融機構存摺影本,4.切結書等相關文件至各管理處工作站申辦;各管理處亦會排定時段指派專人到各水利小組受理申請,以減少農民舟車勞頓。
至於停灌區域的補償標準有2種,第1種給付對象是停灌區內原水稻農,不種稻改種植「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的綠肥、景觀或各項獎勵作物,給付標準為每公頃9.3萬元。
第2種給付對象是停灌區內非水稻農戶,辦理翻耕、種植非屬「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獎勵作物,除了農戶,亦包含由農水署供水的養殖業者,給付標準為每公頃8.2萬元。
農業局也提醒,呼籲灌區內民眾於期限內辦理申請,並將持續滾動配合中央政策將消息轉發公所、農會、農友、產銷班周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