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我國約有四萬名高中以下體育班學生,體改盟等團體呼籲廢除中小學體育班,立法院法制局九月也建議修法限制國中、國小設集中式體育班,以適性運動取代過度訓練。教育部主張維持各級學校體育班,以提早發掘人才。一○八學年起體育班首度納入新課綱,規範各科學分配置,並要求學期成績未達標不得出賽等,讓教學正常化。
體育班人數一○七學年超過四萬,國中逾兩萬最多,其次是高中。民間團體呼籲廢除國中及國小體育班,因學生身心尚在成長與發展,應接觸各學習領域,而非施行單一訓練,才符合兒少自主及身心權益,且能減少過度訓練帶來的運動傷害。此外,國中小屬義務教育,應花一定時間在課業,目前體育班重訓練,難免讓學生偏廢課業。
立法院法制局也建議修正國民體育法,讓體育班規範納入特殊教育法,也就是國中、國小採分散式教育,不獨立成班,高中才設集中式體育班,且要增設運動產業課程,作為技職教育一環。
教育部主張維持各教育階段體育班,教育部體育署長張少熙說,體育班國小開始設,可提早發掘人才,有助培育運動選手,達成國小選才、國中育才、高中成才目標。以奧運奪牌選手郭婞淳為例,國小投入體育班,原本專長是籃球、田徑,體育班教育中被發現更適合舉重,如今成為一流舉重選手。
張少熙表示,教育部不傾向廢除體育班,以退場取代直接廢除,提升品質。一○七學年原本有七百三十五所學校設體育班,教育部今年按辦學、招收學生等情況評估,讓五十一所學校退場。並要求各縣市落實體育班設立辦法中「每日訓練不超過三小時」等規定。另編列八千萬元經費,提供完善課業輔導資源給體育班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