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九十六年職業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報名二十六日至十月十一日,即日起發售簡章,十一月十一日舉行考試。通過學力鑑定考試,可取得高職學校畢業程度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及格證書,具有相當正規學校或相關類科畢業同等資格。
教育部為鼓勵失學且具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及實務工作經驗者,經由學力鑑定後,得以繼續升學及提升就業競爭力,自八十六年起舉辦這項學力鑑定考試至今。
考試報考資格須取得丙級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丙級技術士證資格後,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取得乙級以上技術士證或相當於乙級以上技術士證資格後,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經驗。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表示,九十七年起採單一筆試方式辦理,不再採選修共同科目十六學分審查,且考試科目修正為國文、英文、生活領域(電腦概論、生涯規畫、法律與生活等三科為原則)。
考試簡章及報名表可向國立霧峰農工實習處購買,工本費四十元;或至郵局購買匯票,匯票抬頭寫「國立霧峰高級農工職業學校」,並備妥收件地址,貼足四十五元以上掛號回郵大型信封掛號郵寄「國立霧峰農工實習處」,地址:台中縣霧峰鄉中正路一千二百二十二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