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承認上周對規章解讀錯誤,同意球員撤回自由球員申請,最終只有統一獅隊投手王鏡銘撤回申請。圖╱資料照片
文╱聯合報系體育平台中心
中華職棒今年季後宣告成為自由球員(FA)的人數創紀錄,但卻因規章的解釋疏忽,衍生狀況不斷,聯盟甚至同意球員「反悔」撤回申請,讓FA劇情走向愈來愈荒誕。
今年原有史上新高的7人申請成為FA,統一獅隊有陳鏞基、傅于剛、王鏡銘宣告行使權利,但也因此成為規章漏洞百出的開始。
中華職棒規章規定,「該年度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在8名(含)以下者,則任何球團不得與超過2名以上之行使自由球員權利之選手締造契約」。
19日聯盟曾對此條文的定義做出解釋,「任何球團」並不包括母隊,意即獅隊仍可將陳鏞基等3名自由球員簽回。
但經過重新審視規章後,聯盟發現當時的解讀有問題,隨即通知各隊,確認不論是否為原球團,各隊最多只能簽下兩名自由球員,代表獅隊不可能簽回3名FA。
王鏡銘立刻在24日上午在個人臉書粉絲團貼文,決定撤銷申請,他也提出疑問,「聯盟的反覆解釋行為,卻由選手自行承擔失業風險是否恰當?此FA原本意義已喪失,聯盟反覆滾動解釋規章公信力何在?」
在王鏡銘貼文後,聯盟隨即在下午發出聲明,「賽務部先前對此條文解釋不正確,造成誤解與質疑,聯盟再次致歉,同時亦將進行內部檢討與懲處」。
中職聯盟並同意已提出FA申請的球員,可在25日下午5點前申請撤回,但除了王鏡銘,並沒有其他已經宣告的球員「反悔」。
聯盟「滾動式」修正條文,球員工會深感不滿,「球團鉅額投資、選手拚搏生涯、工會屢次建議規章修正、戮力推動環境前進,卻遇上忽視專業、沒有經營策略、執行力粗糙、故步自封的聯盟玩家家酒,求神拜佛也是枉然」。
今年申請自由球員的人數暴增,原因在於味全龍隊的擴編選秀,再加上聯盟對條文解釋錯誤,讓FA完全失去原本的意義。
小辭典 FA是什麼
FA:Free Agency,自由球員。指符合特定資格、與原球隊沒有合約在身的球員,可以和任何一支球隊簽約。中華職棒、美國職棒、日本職棒、南韓職棒都實施自由球員制度,另有補償條款保障原球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