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網友說古板很古板,說勁爆也很勁爆,往往一個字錯寫或錯讀,就成為他們嘲諷的材料,一口咬定你的文化素養太差。
劉德華前一陣子把劊子手讀成「怪子手」,才鬧了笑話,最近又捅樓子,新歌自憐自艾(愛),被網友踢爆應讀自憐自艾(義),結果唱盤全數回收,形象大傷。
國語破音字多到連中文系師生都搞不清楚,遑論一般大眾,這些字為何要讀破音,似乎也沒有太確切的理由,換句話說,只是語言習慣,沒有什麼深奧道理,於是有人讀原字、有人讀破音,也沒有什麼大礙,如有人讀滑(華)稽、有人讀滑(古)稽,不也相安無事嗎?
劉德華案例比較複雜,自憐自艾語出《孟子萬章篇》,憐,悔恨也,艾,改過也,是自己悔恨、自行改過的意思。朱子的集注說,艾,治也;說文云芟草也,這個註解有些問題,艾是艾草,是艾灸的材料,本身有灸治的功能,當動詞用是治療的意思,自己悔恨自行治療(改過),意思很順暢,何必轉個彎讀為芟呢?芟、艾形近,如果讀為芟,那麼原文艾字應是芟字之誤。我的看法更直接,原文就是艾,治療的意思,更不必讀破音字,註解從南宋開始就錯了。
古書文字有限,一個字由普通用法轉為專有名詞時,往往讀破音以示區別,如地區的區,當姓氏用時讀如歐;又如般若兩字,當作佛教專有名詞時,轉個音讀如撥惹。但沒有特殊情況,故意讀破音字以示博學,真是無聊,想一想,國語文破音字真正迫於無奈的有多少?恐怕多數是出自無知和無聊。
最理想的語言是一個意思一個讀音,語言哲學家的企圖心更旺盛,他們覺得日常語言不夠嚴謹,於是構想一種語言準確描述事務,最好是一種事務一個用詞,但每片樹葉形狀都不相同,為了準確描述,難道要造了一百萬個名詞,這太理想化了,當然是失敗了。
一物一詞是幻想,一字多音又太亂,應該有個拿捏標準,千萬不要再造破音字了;至於既成的破音字,民眾習用而且已形成風氣的,也不一定要說大費周章改今為古,試想偶爾滑(華)稽一下,不是也挺有趣的嗎?
語言不是道德規範,只要大家覺得舒服,沒有什麼不可以的,既然社會環境已經改變,又何必食古不化,老是躲在家裡自憐自艾(義)呢?
曾森(新竹市/通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