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政府預計明年開放萊克多巴胺美豬進口,立法院昨為此舉辦農委會相關修法公聽會,兩位前主委林享能、陳保基和現任主委陳吉仲言詞交鋒。陳保基說,萊克多巴胺公告為禁藥是「非常危險的事情」,漏洞百出,此例一開「未來談判很麻煩」。陳吉仲回應,依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三條的附件內容,可針對進口產品制定安全容許。
為開放萊劑豬肉進口,農委會九月七日修正相關公告,「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自明年起生效。為此,立法院昨天因此舉辦公聽會。
陳保基說,根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萊克多巴胺已列為禁藥,理論上針對進口豬肉制定萊劑容許值上限就是違法,此先例一破,「將來會有更多麻煩」。他說,二○一二年進口美牛的公告就是排除牛,未特別區分國內外,我國一個子法怎麼可能管到國外規範?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表示,根據動物用藥管理法第三條的「附表」中有規定,國外進口的產品還是可以訂定才留容許量,是在條文中的附表,因此,並不會有法律上的問題,也不會造成漏洞。
他說,國內養豬產業不使用萊克多巴胺,農委會公告程序的合法性,是按照動物用藥的殘留標準第三條規定,只要農委會沒有核准的動物用藥,可以僅適用於進口肉品,由此依據來訂定容許,至於外界要求到進口的國家去查廠部分,針對高風險物質,農委會防檢局每年都會配合衛福部進行。
另外,農委會不斷宣稱美豬進口少,但忽略了從美國一年進口一點九萬公噸豬雜碎。陳保基說,豬雜碎在美通常是不給人吃,我國若未完成查廠恐讓國人健康付出巨大代價;林享能表示,衛福部針對美國的養豬場、屠宰場有無相關的認定,以及進口後的查驗配套,應有更明確的作為,講一下「該怎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