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余子安
知名女星林志玲,曾經真情流露地講過一段話,她說:「我看到爸媽雙雙對對地一起去醫院看診,覺得好羨慕,我很怕年老的時候,必須自己一個人去看醫生。」半年後,林志玲嫁給日本男星放浪兄弟的AKIRA。
我和林志玲的生日相差沒幾天,如今,她的恐懼感染了我。我非常非常害怕,年老生病時,沒有人來照顧我。
其實兒子尚未出生前,我和前夫的感情還不錯,兒子出生後,因為罹患先天心臟病。長達兩年半的時間,經常以醫院為家。前夫因為工作壓力大,加上無法面對兒子生病的事實,漸漸開始對我暴力相向。
2012年7月,我終於受不了他經常酒後施暴,提出離婚的要求,前夫也同意了。但是,他開出兩個條件:一、完全不付贍養費,二、兒子歸他。為了順利離婚,我同意了前夫提出的兩個條件。
離婚後,我搬回娘家,參加過幾次聯誼,也順利跟一位台電的課長交往,然而分手的原因,卻是因為我決定爭取監護權。我清楚記得,我倆最後一次通電話,雙方都哭了。
我決定爭取監護權,是因為透過和班導師的訪談,才知道兒子在學校被霸凌,而前夫從未曾到校關心過。有一次我尚未抵達兒子的教室,在走廊遠遠地就看到一位高大的男童,拿了一瓶裝滿水的礦泉水,朝我兒子的頭重重地打下去。當時,我的眼淚立刻奪眶而出,
幸運的是,當時我任職的電台總經理知情後,特別交代,若我需要北上探視兒子,一律准假。後來我打了半年官司,終於順利取得監護權。
最近,我透過相親,認識了一位廣告公司負責人。雖然他大我8歲,但我們很談得來,我也挺喜歡他的。然而約會幾次後,他追問我兒子的下落,我不忍心欺騙他,誠實告知兒子跟我住,之後,他就人間蒸發了。
我覺得,孩子是無辜的,既然生下他,親生父親又不關心他,我理所當然應該負起照顧兒子的責任。但現實情況是,很多單身的男士,並不希望「買一送一」,單親媽媽的苦,也只有單親媽媽自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