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新北訊】放天燈是新北市平溪區知名觀光活動,但天燈易造成山林汙染及公安問題,新北市經發局提出「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自治條例」草案,加強管理天燈施放及生態環境,並將強制徵收天燈永續發展基金,主要用於肇災補償,目前規畫設計天燈標章,隨燈收取二十至五十元不等費用,業者必須張貼統一的標章才能販售天燈,確切價格將由基金會討論。
新北市政府市政會議昨通過天燈自治條例草案,後續將送新北市議會審議。市府消防局統計,平溪去年發生一起天燈火災,去年六月八日平溪區靜安路三段一處平房因天燈引起火災,所幸無人受傷也無財損。
疫情影響觀光 今年基金掛零
過去未強制收取天燈永續發展基金,據平溪區公所網站公布的資金收支明細,去年結餘六千二百五十二元,今年受到新冠病毒疫情影響,則是零進帳。平溪區長曾繁盛說,近兩、三年提出由平溪商圈業者自發性捐錢,作為天燈永續發展基金經費,如機車座墊、遮雨棚等物品若因天燈損毀,就可從此經費支用,但捐款人數與金額不斷下滑。
對此,市府將設置「新北市天燈永續發展及基金管理會」,針對未來要收取多少費用進行討論,確定後由公所辦理標章印製、發放、稽查、裁罰及收取費用等流程。
草案指出,收取永續發展費是基於使用者付費及營業者負擔原則,基金將用在補償因天燈損害財產的受害者、行政管理及人事費用、老人福利、商圈環境改善等方面支出。
現有53家業者 市府蒐集意見
市府經發局商業發展科專員黃恆瑋表示,目前平溪有五十三家天燈業者,已跟地方蒐集意見,會要求業者在天燈貼上防火、防偽造的標章,才可對遊客販售天燈,也會制訂稽查制度,並鼓勵民眾檢舉。
黃恆瑋指出,因天燈肇災狀況不一,沒有一定金額,未來考慮以場地保險方式,以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模式,後續如有民眾因天燈影響有財損,可透過保險理賠,但要等到成立基金會、有基金來源後,才可跟保險公司洽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