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三年來有十七個人罹癌、十二人死亡,基地台一定要遷啦。」
台北市萬華區壽德里長陳朝陽昨天率領二十多位里民,到萬大路三百八十五號會勘架設在頂樓的電信業者基地台,但屋主避不出面,眾人只得改向到場的立委、議員求助。
由於通信業者台灣大哥大領有合法架設基地台執照,核發執照的主管單位NCC無法要求業者停止發送電波。但在市議員劉耀仁與立委黃適卓居間協調下,台灣大哥大與NCC代表達成協議,雙方願在一周內會同當地居民召開協調會。
NCC表示,民國九十三年核發台哥大電台架設執照,期限至九十八年止,過程一切合法。若民眾確實因基地台電波造成身體不適,建議舉證醫療診斷書,透過法律途徑向業者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