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電視廣告以首長說明物價高漲,但「只有薪水沒有漲」的詼諧內容,令人不禁苦笑。國營事業漲價,民眾沒得選擇,至少品質和服務還能維持一定水平,但最近連漲聲不斷的民生用品,都出現業者「偷斤減兩」,消費者以為到量販店購買的減價、打折的用品,是省荷包,卻不知道已成了業者的肥羊。
消基會公布調查結果,發現市售十一家衛生紙品牌中,有十家涉嫌偷斤減兩,明明標示三百二十張,實際上卻張數短少,其中一家竟短少百分之十二,遠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百分之三誤差容許值,明顯欺騙消費者。消基會表示,政府公平交易委員會應介入調查,如果查明業者蓄意欺騙牟利,應立即依法開罰並下架。
任何商業行為首重誠信,買賣雙方都應潔身自愛,但如果業者以偷斤減兩「變相漲價」,除了行政機關應照章處以行政處罰外,筆者認為,司法檢調單位不能置之不理,畢竟業者明知張數不足,卻以不實的標示,使消費者陷於判斷的錯誤,誤以為每包衛生紙三百二十張,實際上買到的卻是數量短少的產品,顯然已是法律層面的詐欺行為。
請檢調單位多花一些心力,當市井小民的公平正義防線守護者,主動出擊調查業者是否有蓄意詐欺之嫌,不能再只是由民間性質的消基會出面質疑,唯有代表公信力的檢調將事實查個水落石出,才能讓不肖業者警惕,民眾權益才能獲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