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年三至十月是落雷(圖/資料照片)的高峰期
【本報綜合報導】台灣每年三至十月是落雷的高峰期,有「花蓮救命王」之稱的彭康祐表示,雷擊發生時,避免在空曠處,也不要在樹下,勿高舉金屬物品,像是雨傘等。若不幸遇到雷擊,應立即蹲下,記得踮腳尖、腳跟要互相碰觸,且雷擊會有爆炸音,記得眼睛閉上、摀住耳朵,將傷害降到最低。要是有人遭到雷擊倒地,要把握先急救、再求救要領,或許能挽救性命。
遇雷陣雨
要盡量避開水域
由於每年雷擊傷亡人數非常少,消防署沒有正式統計。上個月有登山隊在汐止新山夢湖的登山步道健行,撐傘隊員遭雷擊灼傷,幸無生命危險。去年七月,桃園一名吳姓建築工人因雷擊喪命,手部有燒灼痕跡;二○一二年,台中張姓婦人在樹下躲雨遭雷擊,全身皮膚百分之二十三灼傷。
花蓮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小隊長彭康祐表示,在雷擊一剎那間,人體毛髮會有靜電及刺麻感,這時要趕緊採取「避雷姿勢」,立刻蹲下、踮腳尖,後腳跟要互相碰在一起,形成最短的迴路,讓電快速通過,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記得不能趴在地面上,反而更容易觸電。同時雷擊時空氣會有爆炸音及光電反應,要摀住耳朵、閉上眼睛,避免打雷聲和強光傷害。
彭康祐說,打雷是直流電,與家電的交流電不一樣,雷擊一瞬間電就通過,不會停留在人體內。若不幸身邊的人被雷擊,首先注意周遭環境是否危險、潮溼,應趕緊移到安全處,如果身上有燒灼傷或衣物物品著火,應趕快將手摀住臉,趴在地上翻滾滅火;若失去意識,先用厚外套包覆撲滅,再以燒燙傷的SOP處理,衣物先暫時不要強迫移除。他指出,雷擊最怕遇到的是心跳突然停止,比燒燙傷更需要急救,一般緊急狀況要先求救再急救,但雷擊是例外,因為心臟停止跳動非常急迫,應先CPR急救再求救。若要打手機,要在安全場所撥打,確認環境是否安全,不要因為救人而讓自己變成被救的人。
而夏天民眾喜愛在溪邊玩水,但易遇到午後雷陣雨,彭康祐說,水就是電的良導體,曾有義消在海邊水域訓練,雷就打到水上,大家都有感到刺麻感,因此只要一打雷,就要盡量避開水域。
雷擊過後
急救者不會觸電
門諾醫院急診室主任鄧學儒指出,輕微雷擊會有燒灼傷,造成皮膚肌肉骨骼等一、二級的燒傷,嚴重雷擊會造成心臟停止。其中會立即死亡的情況大致分為三類,第一種就是燒成焦炭,無法急救;第二種是呼吸停止,因為遭受雷擊全身肌肉會緊繃、無法呼吸;第三種是電流經過心臟,造成心律不整,心跳停止等。
鄧學儒說,人體最容易受雷擊的是神經、心臟,其次是血管、肌肉、脂肪、骨骼,雷電光太亮導致白內障失明,雷聲巨響造成聽力或耳膜受損、皮膚燒傷等。雷擊是瞬間的,不像接觸到電線一直有電經過,因此被雷擊的人不會有電留在身上,急救的人不會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