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手機網頁搜尋「彩色隱形眼鏡」,不到幾秒就出現多個相關的網購平台,用「一指神功」就能完成購物,最近更有民眾指出,被團主「揪團湊咖」買隱形眼鏡,且價格還比眼鏡門市低廉,讓人相當心動,許多人也跟著行動,可要小心這樣的網購和販售通路暗藏危機,不但可能觸法,還可能傷了靈魂之窗。
雲林縣衛生局直言,隱形眼鏡屬醫療器材管理,必須經眼科醫師驗光並開立處方,再至合法的場所購買。若在非法通路販賣隱形眼鏡,則違反《藥事法》規定,依法得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款。
衛生局說,隱形眼鏡用於矯正視力,如日拋型屬第二等級醫療器材,長時間配戴的角膜塑型片,則被列為第三等級醫療器材,皆不能在網路販售。即使具有藥商資格者,也不可在網路或非法通路販售隱形眼鏡。
財團法人雲林縣醫師公會理事長吳欣席說,選擇隱形眼鏡最基本要考慮到兩個「度」。
一是對眼鏡度數的「適應度」,因不同年齡、職業,對隱形眼鏡的選擇有所不同。
吳醫師說,第二個「度」則是每個人眼睛的「角膜幅度」,建議先讓醫師評估後再選購適用的眼鏡產品。
吳醫師說,隱形眼鏡最好別戴太久,有色的最好不要超過四小時,透明鏡片也不超過十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