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鄧名敦
去年上映的電影《為副不仁》(Vice),是一齣典型挖苦、嘲諷政治的好萊塢喜劇片,將美國前副總統迪克錢尼為權為錢而無所不用其極和間接挑起戰爭的種種爭議搬上大銀幕。整部電影裡最重要的情節莫過於發生在二○○一年九月十一日的恐怖攻擊。
當時,布希總統仍在佛羅里達州訪問,面對突如其來的恐攻,白宮中樞就由錢尼副總統坐鎮指揮。由於世貿大樓和五角大廈先後遭受被狹持的民航客機攻擊,再加上事發倉促,應變單位並無暇查證每架飛機是否安全,於是錢尼建請布希總統下令擊落任何未經授權飛往首都的客機。
在看完電影後,我又去查找資料,心裡不禁冒出了一個疑問:「如果我是錢尼,我會下令要求擊落『可能』被狹持的民航客機嗎?」我把這個疑惑問遍周邊朋友,多數人是支持擊落飛機的,原因也不難猜,無非是「避免造成更多無辜者傷亡」,或「想要拯救更多無辜者的生命」;但也有極少數人表示:「如果我下令擊落,這豈不是違背政府保障人民的初衷嗎?」「殺人是不道德且犯法的」。
擊落飛機固然可避免無辜者傷亡,卻也得背負殺人的道德罪責;反之,不擊落飛機雖然暫時良心安然,卻得承受即將發生的重大損失。在這個困境裡,一個決策者似乎動輒得咎,是追求結果的最佳化,還是應該恪守職責義務所在呢?我想,這個難題之所以令人頭疼,正在於我們習慣聚焦當下,而非眺望遠方。若僅是衡量當下目的與手段的利弊得失,結果的發展恐怕會不受控制。
戰國時代的商鞅是一個大改革家,推出一系列的富國強兵政策,將秦國打造成一部令諸國聞風喪膽的戰爭機器。然而,他的下場極慘,不僅遭到車裂,就連家族也一併遭殃。當我跟學生講起商鞅崛起和殞落的故事時,他們往往記得的不是警惕,而是笑鬧地把他視為歷史上那些「革命變法卻不得好死者」的領跑者。
商鞅的急於求成,一方面是要證明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卻是迎合秦孝公的野心。《史記.商鞅列傳》記載著秦孝公面見商鞅三次,頭兩次既不投緣也話不投機。於是商鞅改換策略,終以超越三王的偉大圖景打動了秦孝公。旁人不解為何商鞅可以勸服一向難搞的秦孝公,他則道出了事實:「吾說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遠,吾不能待。且賢君者,各及其身顯名天下,安能邑邑待數十百年以成帝王乎?』」由此可見,秦國需要變法的想法早就在亟欲締造霸業的秦孝公腦中,而商鞅的出現只是水到渠成罷了。
「老師,既然商鞅成功地改革了秦國,揮別過往百年低潮,結果為什麼這麼慘呢?」
學生的這個疑惑,我大可找出許多理由論證商鞅結果的必然。但自從思考過錢尼下令擊落飛機的困境後,我發現與其找一條條蛛絲馬跡,不如更宏觀的看這件往事。秦孝公和商鞅都專注於眼前的「結果」,即便手段粗暴、律令嚴苛,他們也在所不惜。只是,「結果」之後往往還有「結果」,這層外溢效應恐怕就是決策者最致命的障眼法了。
所以,該不該擊落飛機?是不是要力排眾議推行改革?我們要追求的結果,應該要大得多,也要想得遠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