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到一筆一千多元的退稅款,是多年來的第一次。
我還是覺得國稅局還是很會摳錢,同樣都是五月報稅,為甚麼在五月三十一日就得從帳戶扣款,而退稅則要到七月底呢?要錢快、退錢慢,我是五月初就申報,否則這一千多元的退稅,得等到年底才能領到。
今年能退稅,是因去年出了兩本書,版稅被預扣了百分之十的關係,一年後稅款和預扣款相抵,才能退回這麼一點錢,但版稅已先被國稅局拿去生息了。
由於有版稅,稿費收入超過十八萬元,超出部分當然要列入所得,但我申報時,不知稿費超出部分,還可減除百分之三十的成本費用,因此就多報了,後來看了報導才知應可退更多款,我對老妻說:「以前我少收到扣繳憑單或少算到甚麼收入,國稅局馬上會通知要補稅,現在我少算了應退稅款,他們或許會主動幫我補上。」
但收到退稅款,才知道自己在作夢。國稅局只有在你少繳稅款時,才會給你補稅單,你多繳了稅,就裝作不知道了。
晞林(台北市/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