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再興社區住戶因收容愛滋病患的「台灣關愛之家協會」搬進,擔心遭感染,以違反社區規約為由要求搬遷。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審理認為,立法院上月已通過保障愛滋病患居住權,而逆轉一審判決,改判關愛之家不用搬家定讞,這是首宗確認愛滋病患居住權的法院判決。
這個事件讓筆者看到道德與生存利益的衝突。社區居民有權關心自己健康安全是理所當然,對傳染病患者能否遷入也有權取捨,但不能歧視愛滋病患已經是國際共識,台灣患者也應受到公平對待。
這也凸顯社會對弱勢團體仍充滿了排斥、誤解,關愛之家已被迫將經由同性、複雜性行為感染的男性,轉送至南部收容中心,僅收容婦幼患者,仍必須以訴訟保護弱勢,這是社會的一大悲哀。
此外,社區居民對患者的歧視與擔憂,導因於對愛滋病缺乏認識、錯誤認知與莫名恐懼,反映國內對愛滋病認識與教育的落後,相信還有類似狀況值得關切與幫助。
衛生單位應加強愛滋病宣導與教育,告知民眾正確的訊息,避免歧視造成病患隱匿,難以追蹤治療,反而加速傳染。
王昱(高雄市/社福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