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美食外送員勞動保障與安全問題備受關注,勞動部長許銘春昨表示,除修訂「食物外送作業安全指引」、提升其法效性,近日也將頒布「偽裝承攬認定的參考原則」,未來更預計修訂「職安法」,明訂平台業者應為個人承攬工作者投保商業保險,以法律位階規範新經濟型態產業雇主落實投保責任。
由於台北市率先開第一槍,訂立「台北市外送平台業者管理自治條例」,更盼望中央或其他縣市盡快跟進,避免業者離開台北就能規避法令規範,遭外界質疑「地方包圍中央」。
許銘春表示,保障外送員工作安全,需中央跟地方一起努力,勞動部一直努力就外送員工作安全制訂相關規範,但目前僅為大致修法方向,尚未定案。
勞動部次長林明裕補充,目前規畫商業保險形式有四種,除原本就有的機車強制險,也規範平台業者應替承攬勞工加保團體傷害險、超額責任險,第四種則是供業者自由選擇的「碎片式」團體傷害險,只限定外送員上線接單才有保險效力。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說,職安署規畫修訂「職安法」第二十六條,檢視訂作人應負的承攬管理責任,給予個人承攬勞工更多保障;此外,也將增訂局部授權,可由中央目的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再由勞動部指定適用行業,藉此因應後續興起的其他新經濟型態產業。
不過,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認為,姑且不論勞雇關係是承攬或雇傭,很歡迎政府極盡方法介入,但商業保險都只是針對受傷、意外風險,應著重討論雇主是否還有其他的法律義務應該承擔,若能引導到適當的社會保險,才能更充分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