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現行國保規定,欠費者不得領給付,但只要申請分期,繳一期欠費,五年內應給付年金就會一次發給。但這個出於好意的規定,卻給有心人士專漏洞機會,發現有民眾疑似先申請分期、繳一期,領到年金給付後就不繳剩餘欠費。為防堵該行為再發生,衛福部近日預告「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未來必須全部繳清欠費,給付才會發給。
依國保資料,目前共有近七千人一邊領年金給付、一邊分期繳保費,平均分期四十期。這些人平均積欠四萬多元保費,申請四十期分期後,平均每期約要繳一千五百元,其中一千八百多人發生逾期未繳保費的情況,目前未統計多少人只繳一期,但社保司司長商東福強調,逾期後接下來每月發給的年金給付也會暫停發給。
考量欠費者多是有經濟困難者,過去制定法律採寬鬆原則,被保險人藉由分期繳納第一期分期金額,即可追溯領取一次高額年金給付,但衛福部卻發現有欠費者疑似先申請分期、繳一期欠費,領到一筆年金給付後,就不再繳剩餘欠費。
換句話說,國保老年給付規定,滿六十五歲被保險人就可請領,若該民眾六十六歲申請分期,依現行「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二十五條,該民眾就是只繳一千多元,就領走一年內應給付而未給付的二萬多元,若在此時「落跑」,其餘三萬元欠繳,政府恐追不回來。
對此,商東福表示,衛福部已於九月底預告將修改相關規定填補漏洞,未來積欠保費要全部繳清了,才能夠領取先前應發給的給付,若各界無意見,預計新制最快明年初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