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保險業務員的承攬、雇傭問題,壽險公會提報認定標準,金管會已同意,未來所有保險公司都要依此標準管理。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紛爭已久的保險業務員承攬、雇傭問題,金管會已同意壽險公會提報的認定標準,以後所有保險公司都要依此標準進行管理,若有爭議案件,法院也會參酌這項檢視標準,有助釐清爭議。
承攬、雇傭問題長年存在保險公司跟工會之間,紛擾從沒停過;例如業務員剛進公司時,可能想要承攬關係,享受工作上的完全自由;但退休時,又想要變成僱雇,享有退休金提列等好處。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昨天在立法院表示,為徹底解決類似紛爭,已請公會針對承攬、雇傭關係擬訂標準;若認定是僱雇就用雇傭的特徵來進行管理,若是關係上最鬆散的承攬關係,就依承攬關係來管理。
他表示,公會的標準已經出來,金管會也同意了,以後所有保險公司都要依此標準進行管理,希望法遵部門要來落實。
例如公司強制業務員參與教育訓練等,就具有雇傭關係的特徵等,顧立雄說,金管會已列舉出特徵,因為還有混合的,如部分承攬部分雇傭,更複雜的還有承攬、加雇傭、加委任。
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大部分保險公司都有承攬、雇傭關係兩種,如當主管兼任行政職,可能會用雇傭關係。單純只有承攬關係的是南山人壽,連主管職也是用承攬關係;全部是僱傭關係的,則是保德信。
承攬、雇傭及委任「三合一」的公司,目前只有三商美邦一家,不過三商也要調整了,將把委任關係拿掉,若兼主管職就是承攬加雇傭。
根據這項「保險業務員勞務契約類型實施措施檢視表」,例如公司就業務員勞動契約部分的工作時間,置備業務員的出勤紀錄,或公司與業務員約定工資不低於基本工資等,都屬雇傭關係的特徵之一。
例如業務員招攬保險所必要的個人平板、個人手機等設備,若由業務員自行備置,而非由公司無償直接提供該等設備,就屬承攬關係的特徵之一。
施瓊華表示,這項檢視標準是公會的自律規範,未來若業務員有主張,到法院時,法院就會參酌這項檢視表的態樣,有助釐清爭議。
應付未付保險金 80億找到主人
除了業務員承攬、雇傭問題,保險公司還有對於失聯保戶應付而未付保險金的問題。金管會保險局已發函產、壽險公會通知保險公司,要將找不到人領的應付未付保險給付金,轉為負債或責任準備金,不得列為獲利。
顧立雄表示,應付未付保險金,並非保戶去要求,而是保險業者承認要支付,無法送達受益人的問題,且還開出現金作支付款項,也就沒有存在請求權二年到期的問題。
顧立雄透露,二○一六年四月前有一百零八億元,在金管會要求下,經過三年積極尋找保戶或受益人之後,今年六月已降到二十九億元,有近八十億元的保險金已找到保戶或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