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思妙
小時候家境並不富裕,從來不知道零用錢為何物,唯一可以真實擁有金錢的時刻,只有過年拿到的紅包。但也不用太高興,因為老媽會立刻拿走,只留下惆悵又無奈的我。
後來或許老媽良心發現了,拿走紅包後,她會把這些錢記在一本帳薄上。於是,我有了人生的第一本帳簿,拿到錢就有進帳,畫上「加號」;如果花錢吃零食、買玩具,就畫「減號」。
起初,我很盡興地使用,整個帳簿上都是密密麻麻的減號,餘額也漸趨歸零。看看弟弟的帳簿幾乎沒動靜,數字是我的好多倍,弟弟說,他要用這筆錢實現自己的夢想。
我也有夢想啊!這時,才驚覺自己的貧窮。於是,我不再因為欲望而隨意揮霍,終於,我帳簿裡的金額也慢慢增加了。看著那些數字,我感到未來充滿了希望,心中宛如億萬富翁般強大。
最後那帳本裡的數字,化成了嫁妝。結婚時,媽媽給了我一筆錢,解決了新婚家庭經濟拮据的困窘。但有了經濟能力之後,蟄伏已久的揮霍欲望如冬眠乍醒,強力出擊。我花了一大堆錢、浪費了寶貴時光,在繽紛的DM、巧言的推銷之下,搬回了一堆沒用的東西。
當我拿著一堆帳單去提款時,心中滿是後悔與懊惱。為什麼那麼不堪一擊?無法對欲望說不?兒時的回憶宛如昨日般鮮明。於是,「錢要用在刀口上」、「只買必要的物品」,變成我購物前的座右銘,帳戶內的數字才又慢慢回升。
「媽媽銀行」教會了我儲蓄的觀念,可說是我的第一個理財專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