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首長特別費遭起訴的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其委任律師針對檢察官訊問證人筆錄與證詞內容有所出入的質疑,經過台北地院當庭重新播放錄音光碟加以勘驗,雖然法官最後裁定將在判決書內說明勘驗的認定,但是一般認為檢察官侯寬仁指示書記官製作的筆錄太過於精簡,影響到證人證詞的完整呈現,而產生扭曲誤解或是斷章取義的問題,確實有檢討改進的必要。
自此,「法院版」和「律師版」較為接近,反而代表司法公信力的「檢方版」有讓任何閱覽偵訊筆錄的第三人產生意思誤解的可能,這對期待司法改革多年的一般民眾而言,無疑是潑了一頭冷水。
馬英九算是動見觀瞻的政治人物,其司法案件在備受關注的情形下,檢方居然還能如此刻意或至少是這般疏忽製作太過於精簡的筆錄,對被告顯然造成不利的影響,那我們不禁得問,如果換成一般市井小民,下場又是如何?
恐怕就是在濃縮版本的檢方偵訊筆錄下,成為造就司法公義形象的犧牲品。
從這次的筆錄風波事件由小觀大,我們不得不開始合理懷疑,到底還有多少案件是這樣被扭曲甚至冤枉被告的?證人具結之後對於案情重大關係事項,故意作虛偽不實陳述,立即可能受到刑法偽證罪的追訴;但檢察官仗侍著國家公權力護身,可以如此自由心證過了頭,連證人回答「都全部忘記了」,並按照自己的意思登載於筆錄,卻不受懲處或刑責約束,這簡直是荒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