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下鄉長住,日前一名某電視台女記者問他:「拜訪地方的行程是否被立委綁架?」他回了一句:「別人都不會問這樣的問題。」女記者覺的受辱當場哭泣,馬英九競選總部發言人對此表示,是對某電視台長期不公正報導的調侃,並非針對女記者,若女記者覺的受辱,馬願道歉。
若以對事不對人的原則,馬英九應該用正面態度回答女記者的問題,不能因所屬電視台對他不公正、偏差的報導或評論而嘲弄記者。
嚴格而論,政治人物因媒體屬性或政治立場,而和記者產生摩擦,或當眾粗暴對抗傳媒者(如當眾撕報)不在少數,作法也遠超過馬英九,但是,就算媒體再不討喜,也有新聞自由和監督政府的權利,從政者不能應對方的報導,而用羞辱、嘲諷記者發洩不滿,而且媒體報導不公自有社會人心公評,也有監督團體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會處理。
不過,新聞從業人員也該深思,真正讓記者蒙羞的是媒體經營者,因為他們無視新聞自律,用個人政治偏愛強加在公共頻道上,視媒體為個人傳聲筒,作為經營政治人物與政黨關係的工具,才會使記者受辱,記者在哭泣的同時,想想自己屬媒體的作為,或許就會釋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