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房地產交易資訊申報登錄回歸到買賣雙方,並在移轉登記時辦理。至於門牌揭露及預售屋即時申報部分,都被排除。圖/曾原信
【本報台北訊】立法院臨時會昨天三讀修正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明定買賣雙方在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應共同申報登錄。房仲業表示樂見其成,對地政士較公平;且加快實價揭露速度,讓市場更透明。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這次通過實價登錄2.0修法,申報義務人回歸至買賣雙方,且於移轉登記時一併辦理,對於民眾來說修法改變幅度並不大,但可讓現行的實價揭露速度更快,過往可能要接近三至四個月才看得到實價揭露,現在縮短約一個月的時間。
永慶房屋業管部經理謝志傑表示,登錄責任由地政士改為買賣雙方,的確對登錄價格真實程度有幫助,對於地政士也較公平,永慶樂觀其成。
至於揭露門牌一事未在這次修法內容,台灣房屋智庫發言人張旭嵐表示,實價登錄揭露門牌去區段化,涉及個人隱私,頗有爭議,不過若期待房市價格和資訊都能更即時、更透明、更正確的目標,揭露門牌號碼和即時登錄都將是必然的做法。他認為,實價登錄當初設置的目的,就是希望房價能夠透明、遏止炒房,但有民眾向媒體透露不肖房仲業者虛報實價登錄行情,買到「被墊高的房價」,也有無良業者鼓吹自備款不足的買方簽「AB約」,卻讓消費者陷入觸法風險,都是罔顧消費者權益的不法行為。
謝志傑說,目前實價登錄是以三十個門牌號為區段揭露,難以反映實際交易價格,消費者不易辨識或比對物件合理判斷;但香港、日本,或是英、美等重視隱私權的已開發國家,房市交易資訊均完整揭露,並未牽涉個資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