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去年開始大專校院境外生接連傳出淪為黑工的爭議,教育部祭出新措施,要求學校將校外實習與工讀的合約明確區隔;另外為避免超時實習的狀況,教育部自一○八學年度起,全面調降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的必修實習學分數。
教育部技職司長楊玉惠表示,實習是課程的一部分,為畢業條件之一環,每個學生都必須依學校的規定參與;而工讀是依據學生個人需求,可自由選擇,兩者有所不同。
楊玉惠坦言,以往很多學校都便宜行事,把實習和工讀簽在同一個合約中,變成強迫學生去工讀;為了明確區隔,教育部日前已發函通知各校,要求將實習合約和工讀合約區隔,實習契約簽定由學校、學生與廠商共同簽署,工讀合約由廠商和學生間簽署。
教育部要求學校於四月中之前自行檢核,學校的檢核與改善規畫,將列為教育部核定學校招收境外生名額的依據。若後續遭檢舉並經查證屬實,檢核缺失未如期改善者,除將停止招收境外生,扣減學校獎補助及招收一般生名額,情節重大者將列為專案輔導學校,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楊玉惠指出,新南向專班現行規定實習學分數最高三十六學分,一○八學年度起,將要求各校實習學分至多二分之一是必修,其餘改為選修學分。教育部也建議學校可改開技術訓練的替代課程,例如輔導新南向學生考取技能證照,讓學生在校上課時也能提升實務能力。
對此,龍華科大校長葛自祥坦言,現部分實習改為選修,學生在必修部分實習完成後,可以選擇是否繼續實習,對廠商安排實習職缺會增添大幅的不穩定性,這將使學校開發實習職缺更為困難。另外,學生不選擇實習後,將增加自行至外界打工的可能性,學校必須花更多資源,了解並輔導學生打工的安全性、適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