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實驗教育學校可聘外籍教師了,教育部本月初發布施行高級中等以下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國人辦法,開放實驗學校、機關申聘從事教學、師資養成、課程研發及活動推廣工作的外國人。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發給聘僱許可,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超過三年,需再依規定程序申請。
近年台灣實驗教育如雨後春筍般冒出,實驗教育三法一○三年通過,到一○七學年度,全台參與實驗教育的學生人數達一萬五千多人,較一○四年成長二點五倍。
關於實驗教育學校及機構聘僱外師的工作範圍,教育部國教署組長韓春樹表示,受聘僱的外師可從事學科、外文課程教學、師資養成、課程研發及活動推廣工作。
韓春樹說,受聘僱外國人如果要教授外文課程,應取得中央主管機關採認的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學位,且教授的語文課程,應為其護照國籍的官方語言。從事學科、師資養成、課程研發及活動推廣工作者,應有實質工作專長的相關經歷。
台灣實驗教育聯盟秘書長魏坤賓表示,台灣實驗教育近年蓬勃發展,但不能是「閉門造車」,辦學團體需「師資養成」,聘僱外國師資協助我國實驗教育教師培訓、課程研發等,等於是「老師的老師」。
「如何把實驗教育的哲思放入課程,是我們最想學的。」台中市磊川華德福實驗教育學校校長林玉珠說,早期引進、執行華德福教育時,非常需要外師指導,但礙於法令限制,過去外師來台,只能短暫停留,「這次開放,對台灣教育會產生一個全新的改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