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師資培育法前年修正,一○八年度起施行「先考試後實習」的教師檢定制度,也就是先修完課後,六月考試,七月放榜,八月實習,所以提前至四月報名,但因應屆畢業生還沒取得修畢證明,因此可「暫准報名」;教育部表示,碩博士班學生,若課程已修完,只剩下論文,也可以開放提前報名,且能夠「帶論文實習」。
過去教師資格檢定制度是「先實習再考試」,師培法修正後,改為「先考試再實習」,避免未通過教檢者白花時間實習。資格考考試時間移至每年六月,一○八年度由於是新舊制度銜接,資格考試特別增加一次,分別是在三月及六月舉行。
依規定,須完成師資職前教育課程,並取得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才可報考教檢。一○七學年應屆畢業生可申請「暫准報名」,但證明書影本最遲應在放榜日十日前補交。研究所碩博士生,也可以大學畢業證書及「當學年度完成碩士/博士學位畢業應修學分(不含論文學分)」暫准報名。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長鄭淵全表示,學生要修完課才可參加考試,「暫准報名」是提前讓大學部應屆畢業生,提前於六月考試,八月才能實習,「如果課沒修完,八月也不能去實習。」若是碩博班研究生,如果研究所課程已修完,只剩論文,也可「暫准報名」。
有大學師培生近日發起連署表示,依據新規定,低年級段碩博生恐受影響而不能報名教檢,權益受損,因而向教育部陳情。
台南大學劉姓學生說,他一○六學年度第一學期大學部畢業,直至當年度三四月,各校才接到「應屆畢業生暫准報名」消息,但他已選擇讀碩班。若當初以延畢身分續讀師培課程,就可參加六月教檢,但他現在讀碩一,就資格不符,「憑什麼要我跟著政策一起陪葬?」
新北市竹林小學黃姓教師指出,碩士生有沒有修完課程,不應成為教檢考試的門檻,教育部針對個案應妥適處理,何必在教檢上「卡」認真想要進修的碩士生?
鄭淵全回應, 有些個案想要提前考試,但若研究所的課還沒修完,八月也不可能去實習,制度上就不可能讓他們提前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