爵,曾是盛行於中國商代和西周初期的一種酒器,以青銅製作。爵有三足,有鈑手,口部向左右突出,形成「流」和「尾」。「流」是接觸飲者嘴唇的地方,在「流」與爵口的銜接處,有直立的爵柱。
爵這個字,在古代與「雀」相通,《孟子.離樓上》說「為叢驅爵者」,「驅爵」即「驅雀」。《說文》云:「爵,禮器也,象爵之形……所以飲器,象爵者取其鳴節,節足,足也。」
爵作為酒器,是當時奴隸主貴族舉行宴會時所用。因為它的高貴,便引申出「爵位」之意。「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禮記.王制》)。
古代有一種禮冠,名「爵弁」,又稱「雀弁」,比「冕」次一級。鄭玄說:「爵弁者,冕之次,其色赤而微黑,如爵(雀)頭然。」
在宋代,有婦女因功而封祿食俸的。繼湘〈宋代婦女封爵食俸〉一文載:「慶曆六年正月庚戌,錄湖南捉蠻賊胡元兄子定塞軍士澄為十將,妻劉氏及女並加封邑,仍賜絹三百匹(見《續資治通鑒》卷一五八)。」
作為酒器的爵,在商周以后,仍有使用者。一九五六年曾在明神宗萬曆皇帝的地下寢宮中,發現了以紅藍寶石和碩大珍珠鑲嵌的金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