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帶狗進入國家公園勸導不聽,暴露嚴重的環境問題。圖/壽山公園提供
文/金欽
春暖花開,神清氣爽,不少民眾喜歡帶著家中毛小孩一起遊山玩水,不過有些疫病及生態考量的特殊地點,如國家公園、國家森林遊樂區等,其實是不適合毛小孩前往的!
從很多年前,農委會便已三令五申提醒民眾不能帶寵物進入森林園區,違者甚至可能重罰100 萬元,可還是有很多民眾不知道有此規定,常輕率帶毛小孩進到國家森林遊樂區或國家公園,甚至沒帶牽繩讓毛小孩亂跑,無意間咬傷森林中的動物。
農委會自105年8月1日起,就針對林務局所轄的國家森林遊樂區、拉拉山自然保護區及平地森林園區,公告持續禁止輸入犬、貓及哺乳類動物,雖然當時是因為野外爆發感染狂犬病的幼貛咬人事件,為防堵狂犬病疫情擴散,希望民眾加以配合,但事實上即便狂犬病警報解除,農委會還是在去年8月,再次強調國家森林遊樂區禁止貓狗進入,違者最高罰鍰100萬元。
為了人和寵物的安全,目前公告禁止毛小孩進入的國家森林遊樂區、平地森林園區及拉拉山自然保護區,範圍包括太平山、內洞、滿月圓、東眼山、觀霧、大雪山、八仙山、武陵、合歡山、奧萬大、阿里山、藤枝、雙流、墾丁、知本、向陽、富源、池南等18個國家森林遊樂區,及大農大富平地森林園區、鰲鼓濕地森林園區、林後四林平地森林園區等區域;此外,棲蘭、明池、惠蓀林場等3個森林遊樂區,也同時公告禁止犬、貓等哺乳類動物進入地區。
換言之,台灣幾乎所有的山林其實都不適合帶毛小孩前往,但這麼一來,也讓把毛小孩當家人,覺得出遊就要「全家」同行的民眾深感不滿。
從事拯救浪貓浪狗的台灣照顧生命協會執行長董冠富持平說:「國家公園絕不是毛小孩的家!」董冠富表示,台灣的國家公園孕育了90%以上的原生物種,所以可說是野生動物們的家,但絕對不是毛小孩的家。
根據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近年的監測結果,發現塔塔加遊憩區範圍內,出現許多四處遊蕩、無人照管的浪浪,且數量具成長趨勢,甚至在海拔3700公尺的圓峰山屋附近也有牠們身影,還曾經被紅外線自動相機監測系統拍攝到。
國家公園存在的價值為保育台灣重要的集山區、山脈水系、野生物以及人文資產,因此,保護好野生動植物和棲息環境,也是為後代子孫保存珍貴的自然人文資產。而外來的毛小孩進入到重要原野地,不論是未繫上牽繩的寵物,或是到處遊蕩的浪浪,都可能與園區內的野生動物發生衝突,透過抓、咬等接觸,將自身的疾病傳染給野生動物。
據統計,玉山國家公園的塔塔加遊憩區每年有70萬名遊客造訪,遊客上山時經常會攜帶寵物,或者有些流浪犬貓遊蕩於各山區之間。玉管處曾於前年底接獲民眾通報,園區內的野生山羌被野狗群追逐、攻擊,甚至血流如注無法站立行走。各地的森林管理單位,每年也都會獲報幾件穿山甲遭浪浪咬斷尾巴的事件,顯示山林地區並不適合浪浪遊蕩。
事實上,為保障進入國家公園的遊客及園區野生動物的安全,玉管處過去曾制定公告「禁止攜帶寵物進入生態保護區、史蹟保存區及特別景觀區,以及勿餵食野生物」等相關規定。2013年狂犬病疫情升溫,玉管處進一步公告「民眾寵物若未施打疫苗或無犬鍊等約束者,請勿進入玉山園區」。
至於農委會,對於毛小孩上山的規定更為嚴格。去年8月更規定:「貓犬及其他哺乳類動物禁止進入,違反者可處5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無論林務局或國家公園的規定,都是為了防止人畜共通傳染病,在毛小孩與野生動物間擴散。
至於必須攜帶導盲犬的視障朋友,林務局表示,所有的禁止公告是將導盲犬或訓練人員於執行訓練時所帶的導盲幼犬排除限制,但如果是民眾在不知情下攜帶犬貓等哺乳類動物進到園區,目前的補救做法是,知本及池南國家森林遊樂區已提供寵物寄放服務,其他各國家森林遊樂區,亦在去年底全面規畫購置寵物寄放籠,以便暫時管託民眾寄放的犬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