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母親病逝,丈夫和女兒上吊相殉」多麼悲慘的標題,再聽到住新竹縣的癌母,六年來沒有就醫紀錄,對向來以健保「德政」自傲的政府來說,是多麼大的諷刺。
有媒體報導死者不懂向外尋求資源,筆者的親戚就有這麼一個案例。一位住在中部八十多歲的老太太,健保跟著大兒子,小兒子離婚後,三個就讀國中小的小孩留在鄉下,由老太太照料,由於小兒子工作不順遂,繳不起健保費,父子四人的健保一度中斷。
有一年過年前,小孩子在郵局帳戶中留有家扶中心匯入的善款,老人家捨不得提用,過年後準備領出來給孫子們註冊,卻發現被健保局領走,每本帳戶都只剩下零頭;後來,也許是欠保費的人太多了,健保局有了一項德政,之前的欠款可以暫不追究,只要能繳當前的保費,健保就能生效,老太太於是將每月領到的三千元老人津貼,領出兩千四百多元,讓小兒子一家四口生病時能看醫生。
好不容易大孫女國中畢業念夜校,白天有一份可以幫她個人繳交健保費的工作,儘管工作不是很穩定,但老太太每個月少了六百元的負擔,卻接到健保局催討八萬多元欠款的通知,小孫女感冒看醫生,也被停了卡。
老太太到處張羅,拿出僅有的棺材本繳清欠款,這時讀國中的孫子上體育課受傷,到醫院後發現健保卡還是不能用,原因是一萬七千多元的滯納金未繳清,老太太託人打電話反映,也只是官腔官調的「依規定辦理」。
所謂的規定是必須是低收入戶才能免繳滯納金,過去老太太曾到鄉公所表明要替小兒子申請為低收入戶,有人回他:「這麼『衰』的事,申請幹什麼?」老太太從此不再提申請的事,滯納金當然不得免。
這是真實的個案,記得民國六十年代的台灣,只要願意就有工作機會,再窮的孩子都有機會升學,工廠不僅代墊學費,還有錢可以拿回家貼補家用。
如今就業的根本問題無法解決,健保及社福制度雖好,但底層的百姓卻往往不得其門而入,這現象令人悲憤,為政者趕快面對問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