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水區加裝廣播設備
定點駐守管理員及機動巡防員,來規勸及取締違規戲水者,以徹底防止民眾在危險水域戲水,以防不幸事件發生。雖然各危險河段、水域、海灘,都設有警告標語牌,但根本無法發揮嚇阻的實效。
因此,筆者認為,民眾除了要自律及有自我危機意識外;學校要也應全面培育學生游泳技能;有關單位更應宣導戲水基本安全觀念,以及做好防止民眾溺水的措施。例如:在每年夏季期間,應在危險河川流域等加裝廣播或監視設備,不定時提醒民眾注意戲水安全。
至於人力方面,遴選具有救生技能或執照的替代役男擔任,相信在層層保全機制下,必能減少、杜絕溺水悲劇一再上演。
宋隆俊(台北市/媒體工作者)
危險水域加強管制
意外溺斃事件以小朋友居多,為避免憾事一再發生,筆者提出兩點建議:一、訓練游泳技能,預防勝於搶救:台灣是典型的海洋國家,就先天環境而言,從小就應培養游泳技能。但台灣的「旱鴨子」十分普遍,遇到緊急事故根本無法自救,為了減少溺斃事件的增加,希望政府能從小加強游泳教育。
二、管制危險水域,維護生命安全:熱浪來襲,為了暢快享受清涼,應選擇安全或有救生員的地方,避開溪流、山澗、湖泊、海邊及野溪;部分水域潛藏暗流,政府應加強管制,不明未知的危險性,當地人都心存敬畏,何況是一般遊客,切忌逞強任性而為。
吳一忠(嘉義/榮民)
出遊必定告知家人
每次暑假一到,就必定叮嚀學生二件事:有機會,請趕快找教練或合格教師學游泳;其次,到任何水域遊玩,必定要告知家人,或和家人共同前往,並避開危險地方。
青少年很多溺水事件,大都發生於和友人相約,且在家人並不知道的情況下。相關單位應該不斷的宣導,多方面讓民眾了解當地水域的特性,以及危險可怕之處。
另外,在當地危險水域,也應該有合格人員巡邏、取締,萬不得已,也得祭出重罰,罰錢還是為了他好,否則民眾總認為倒楣的絕不會是自己。
政府在電視上,應多做這樣的公益安全宣導,畢竟接觸電視的人口最多。
言喻安(屏東東港/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