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有不肖業者以「海藻酸鈉」混充燕窩賺暴利,依常業詐欺罪被起訴,而類此「假燕窩」案例,還有以魚肉、人造樹脂、豬皮等魚目混珠,欺騙消費者。
社會必須督促農業、衛生、檢驗、商標,及司法、檢調、警政等政府相關部門,嚴格執法和把關,否則任這些黑心、暴利或妨害健康等的食品充斥,將禍害百姓。
所謂的「生物科技」(簡稱生技)在台灣十分吃香,甚至到了迷信地步,任何物品只要冠上生技,就會一本萬利,甚至是暴利,尤其是與養生、保健有關的食品或藥品,儘管難辨真偽,偏偏消費者就吃這一套,很容易吃虧上當,而且賠錢傷身後,大都是自認倒楣。
民眾這種消極態度,加上政府職有司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不作為,助長了這股歪風,使不肖業者更目無法紀。事實上,不論養生或保健食品、藥品,雖經生技研製,但多少有風險,故有各種不同類別的「安全含量標準」規範,先進國家都以此標準嚴格檢驗,通過後才核發「安全標章」,准其上市。
台灣的食品、藥品因分開規範,使不肖業者得以鑽規定寬鬆的「保健食品」漏洞,致產生各種弊端,政府各部門不能形同「鐵路段長」各管一段,必須統合嚴格監管,減少膺品、假貨、黑心貨、毒貨等為害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