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交通部研議國內駕照將改為「有條件審驗」,不但新考領駕照民眾,得在兩年內未發生重大違規或肇事,才能由「新手駕照」換發為正式駕照;年滿六十五歲者還得每兩年重新考領駕照,七十歲以上須每年考照。
駕駛執照是證明具有安全操控動力交通工具的能力,不應該「終生有效」,但過去或許是執行困難,及擔心百姓反彈,普通駕照一直都是「終生有效」,除非民眾自己覺得身體、心理已不足以適應道路狀況,而放棄駕車權利,否則只要按時更新,可以一照開到老。
由於新手肇事率高,美國早就實施類似新手駕照制度,對年長駕駛人換照也有較嚴格的規定,目的在於透過嚴謹的考核制度,減少缺乏經驗的新手肇事,及預防年長者因體力、視力與反應能力下降的潛在危險。
道路安全絕非個人的事,過去曾發生疑似年長駕駛人因視力不佳,把車開進沒有護欄的港口落海事件,確實有必要對年長駕駛人換照,實施較嚴格的審查。
此外,高雄市博愛路多年前,曾發生駕駛人因服用精神藥物,恍惚間失控猛撞前方停等紅燈騎士,造成多人死傷的憾事,所以筆者希望交通部在研擬相關規定時,能將服用藥物影響駕駛判斷力的情形,也納入規範,道路安全事關公共安全,政府應該有強制某些駕駛人不能上路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