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為了落實東京議定書及解決台北市交通壅塞問題,交通部研議開徵都市交通擁擠費,預定先在台北市信義計畫區試辦,每次收費約二十元到五十元。
我肯定交通部想解決都會區嚴重塞車問題的用心,但希望能先做好配套措施,千萬不要倉卒推出,避免造成一籮筐的後遺症。
據民調結果,現在約有五成的台北市民反對開徵,交通部應該公布方案的詳細內容,舉辦公聽會,詳加說明是否會影響管制區內商家生意,管制時間、收費方式、徵收費用的用途,及是否會造成周邊道路更加擁擠等問題,並聽取意見,再制定各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其次,必須建立更便利、更完備的大眾運輸系統。開徵交通擁擠費,勢必增加市民不便,必須想盡辦法把不方便降到最低;其他配套措施如配合車牌換發,增設「第三電子車牌」、修正相關法令、訂定道路收費機制等,缺一不可。
此外,應借鏡已開辦交通擁擠費國家的實施經驗,防範後遺症。香港曾發生一名車主的行蹤明列在帳單上,顯示深夜兩點曾進出風化區,引發家庭戰爭,民眾隱私權被侵害,引發撻伐,香港政府不得已,在開徵兩年後停止,台灣應事先預防,避免步上後塵。
英國是世界最早實施的國家,自二○○三年二月實施以來,倫敦市區交通流量平均減少一到兩成,英國的成功經驗,主要得力於相關配套措施的周全與充足,盼望主其事者能效法,做好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