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高雄訊】二十五歲祕書陳小姐常以手機處理上司及客戶交辦事項,為在大太陽下看訊息,將手機螢幕亮度調至最亮的625LUX(照度),在室內或晚上也未調降亮度;近幾個月她常眼紅、刺痛流淚,就醫已有結膜炎、角膜上皮破損,視力也模糊。原來在手機藍光和強烈紫外線長時間照射下,她角膜慘遭「灼傷」。
收治病患的輔英科大眼科教授洪啟庭表示,陳小姐就醫時雙眼紅腫、淚流不止,還有輕微飛蚊症,配戴隱形眼鏡視力也只剩零點五、零點六,檢查發現結膜充血、瞳孔周遭的角膜表面點狀上皮缺損,玻璃體也有些許混濁,經藥物治療並減少手機使用頻率,症狀才逐漸緩解。
「手機不是愈亮愈好看!」洪啟庭建議,要減少藍光對眼睛傷害,設定手機亮度不要超過500LUX,也盡量不要在大太陽下看螢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