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從八十五年起,內部會議不再提供紙杯,十年來一直持續推動,沒出現什麼阻礙。環保署不假顏色的說,「我們做得到,就證明其他公家單位一定做得到」。
相較於紙杯的禁用,限用塑膠袋的執行成效,環保署就沒那麼豪氣干雲了。限塑政策在執行過程動用大量人力進行稽查與開罰,發生許多衝突事件;國人習慣使用塑膠袋,額外負擔購置塑膠袋費用,累積許多民怨。幾年來,雖然購物用塑膠袋使用數量明顯減少百分之四十四,卻因為厚度增加,使得消耗總重反到上升百分之六十六。
再拿綠色採購來說吧!政府於民國八十八年施行之「政府採購法」加入綠色採購條款,但環保署今年二月公布去年民間企業與團體綠色採購實施計畫試辦情形,九十五年上半年度政府機關綠色採購成果,教育部倒數第一,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和經濟部皆上了沒達到目標的「榜單」。
說起來,政府機關彼此既不同心也不同調,恰恰呼應免洗餐具的使用特性。當一般民眾認為可重複使用的公用水杯、餐具可能帶菌、不衛生時,選擇可拋棄式的簡便器物便是可預期的行為。這反映人心不再相互信任,不會珍惜對方,在伺機利用後隨即加以拋棄的現象。不管是立法院或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乃至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何者不是政府機關?怎會甲機關執行事項不及於乙機關,或兩機關兩相掣肘、各行其是呢?
燈管、燈泡要開徵環保稅,加工食品禮盒過度包裝、任意棄置廢機車要開罰……,這些都屬下游事業。
上游的行政與立法兩機關對內對外能率先做好榜樣,遵行所立之法,並確實依法行政,同時密切合作,則做好環保工作並不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