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C肝新藥健保給付條件再放寬,衛福部健保署昨天表示,今年一月起只要感染C型肝炎就能用藥,同時刪除四周病毒量必須降低一百倍,才能繼續用藥的「退場機制」,病毒量較高的患者可望受惠。根據健保署統計,二○一七年接受治療的九千五百八十三名患者中,只有百分之零點三、二十八人病毒量未達標,為了揪出這百分之零點三,每人都要多花費約兩千兩百元檢驗費用,因此經健保共擬會議決議刪除這項規定。
為了達到二○二五年根除C肝目標,健保署兩年前首度將C肝新藥納入健保給付,並將每個療程價格控制在二十五萬元,兩年來逐步鬆綁給付條件。
衛福部長陳時中去年十一月宣布,今年元旦起將全面放寬C肝新藥給付標準,凡是驗出C肝的患者都可以接受新藥治療,C肝治療經費更比去年增加三成。
健保署昨天表示,過去C肝新藥給付限中重度肝纖維化(F3)以上C肝病患,治療四周後病毒量若未降低一百倍,將不可繼續用藥,但今年元旦起不僅全面給付C肝用藥,一併刪除四周後病毒量須降一百倍的「退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