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語暴力:如何辨識生活中的言語攻擊行為,適當應對,有效捍衛自己》
圖/遠流提供
文/派翠西亞.伊凡斯
一段言語虐待關係中,失業、未知與失敗所造成的壓力,經常使言語暴力更加嚴重。
這些壓力非但無法促使雙方同心解決問題,反而加深隔閡。言語虐待關係一旦面臨外在的不良因素,通常會更加惡化。
我訪問過世界各地的受害者,他們都表示,伴侶面對挫折(甚至只是潛在的失敗)時,會變得更暴躁、冷漠、愛指控與怪罪。
無論何種情況,伴侶總是被當成罪魁禍首。為什麼?因為施暴者將自己所有的不快樂都視為伴侶的責任,所以可能會更憤怒、更沉默寡言、更愛指責怪罪、更常批評脅迫。更甚者,他們不太可能與伴侶理性溝通問題,因為他們一向不把伴侶當成獨立的個體,而是用來滿足自身需求的附屬品。施暴者認為,如果自己遇到財務困難,伴侶應該解決困境;如果失去了親人,伴侶應該安慰他們、讓他們好過一點。
最後,壓力會使施暴者更無法克制自己的情緒,也因此更依賴伴侶。當伴侶不符合他們投射的自我時,他們會愈發焦慮。他們期望伴侶知道該說什麼、該做什麼,甚至該知道他們在想什麼、需要什麼,會說:「你知道我要什麼/說了什麼/你自己做了什麼。」
怪罪而非尋求支持
假如以平等的態度對待伴侶,就表示承認了對方的自主性、獨立性及自我。這對施暴者來說無異於自殺,因為,他將自我投射在伴侶身上,所以伴侶就是「他的一部分自我」,是他未經整合的一部分。倘若他真誠跟對方溝通,就會失去一半的自我。
因此,施暴者不會與伴侶討論自己的恐懼與感受、一起尋找解決方法,而是會使問題加劇,進而在關係中引發更多焦慮和壓力。如果他們育有孩子,施暴者的行為也會對孩子造成負面影響。
上述原因說明了施暴者為何不向伴侶尋求情感支持,反而會施加更多傷害。一個充滿控制欲的人並不想要伴侶的情感支持,而是會怪罪對方,他否認現實,也因此脾氣更加暴躁,或者挫折感更強烈。
無論是面對外顯的傷害(暴怒、吼叫、辱罵)或隱蔽的傷害(暗中貶損、詆毀),在一段感情關係中,當受害者再也無法忍受另一半的行為時,通常唯一的解決之道是訴諸離婚。即便施暴者承諾改變,但有時候受害者的創傷過深,難以維持這段關係(當然,如果雙方有小孩,監護權會是很艱鉅的難題)。假如受害者不認清言語暴力,他可能會認為自己必須為沒有說出「對」的話、做出「對」的行為而負責,畢竟所有的言語暴力都帶有憤怒或責備。
(本文摘自遠流出版《言語暴力》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