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從未出現過狂牛病例,去年也已達到世界動物衛生組織(OIE)規定的七年監測標準,沒想到如今竟被列為與美、加等國發生過狂牛病疫情相同的次一級「風險可控制地區」。
此一情勢發展,除傷害台灣的「衛生」形象之外,也對國內的畜牧產業及生物製劑的發展造成負面影響,例如,以後台灣牛肉及相關製品都將比照美國,面臨更為複雜嚴格的進出口檢驗程序;也因為台灣既然降至與美國同一等級,以後就更沒有理由拒絕美國和加拿大的牛肉進口,消費者在食用美國牛肉的風險更大,又使得無辜民眾受害。
根據衛生署的說法,我國准許進口骨粉飼料是在二○○三年美國發現首起狂牛症病例之前,而且先前骨粉飼料也不是用於餵養乳牛,過去在牛隻飼料的定期檢測中,也從來沒發現有牛骨粉成分,可見國內的牛群從來沒有與美國牛隻有過接觸的機會。雖然衛生署防檢局爭取重新檢討分類,但是OIE會不會收回成命也沒有把握,而防檢局表示即使未來繼續留在「風險可控制」地區,也不會同意已有狂牛病例發生的美、加等國出口牛骨粉等產品到台灣;衛生署也表示,不會因此開放進口美、加地區的帶骨牛肉。但是鑑於過去政府常屈從於外國政府和進口業者的壓力,不顧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民間反對意見,逕自開放進口疫區牛肉的作法,民眾實在沒有太大信心。
就事情的發展來看,國際上以往對狂牛症只有「疫區」、「非疫區」的畫分,但去年下半年起OIE的新規定分為「風險可忽略」、「風險可控制」、「風險未知」(即高風險)三級。事實上,OIE並未強制要求各國申請認證分級,會申請認證的國家都是重要牛肉進出口貿易國,藉以取得准許出口或是拒絕其他國家進口的憑證。當初我國若申請到「風險可忽略」認證,如果有過病例的美、加對我施壓要求進口牛肉時,就可以更理直氣壯地拒絕。但現在OIE卻只給次一級的「風險可控制」,反而變成跟美、加同級,恐怕美、加兩國要求擴大開放牛肉進口的壓力會更大。
事實上,依據食品衛生管理法,我國當初從狂牛症疫區美、加等國進口牛肉,不能證明排除「有毒物質」,已有「違法進口」之嫌;而據前任衛生署牛腦病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表示,當初就是因為「衛生署把關不力,被騙上當,進口了美國牛肉,才會導致我國狂牛症疫區遭降級」。衛生署在事後才走正式的「申請認證」程序,想找到拒絕美、加牛肉進口的理由,正好凸顯當初屈從於政府高層的壓力即開放美、加牛肉進口的嚴重不當,就是「政治凌駕專業」的失職表現。如果當初衛生署秉持原則,依法行政,把國人利益放在第一位,善盡最起碼的把關責任,就不會落得如此「自取其辱」的後果。
此外,衛生署雖然一再強調「分級和牛肉肉品安全性並不相干」,要民眾不必庸人自擾;但問題是,民眾對於政府棄守專業於前已經無法信任,事後的解釋自然欠缺說服力。「政府失靈」如此,消費者有在食品安全方面自己好好把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