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黃柏齡(資深媒體人)
十月二十一日傍晚,台鐵一列普悠瑪自強號,在宜蘭新馬車站附近發生出軌翻覆事故,車廂翻滾散落在鐵道沿線,車上乘客多人被甩拋後撞擊車廂內部座椅,包括大人小孩多名乘客輕重傷,消防救難單位大批人馬趕到救援,將受困的乘客救出,立刻送往鄰近醫院救治,最後統計十八人不幸罹難。
這是近年罕見的台鐵重大翻覆意外,死傷人數眾多,媒體大篇幅報導,卻也因為搶快,出現了許多不明究理的謬誤。
為了形容翻車事故的嚴重,有電視台記者講出了「好奇怪的火車」、「列車被噴飛掛在樹上」、「列車像蟲一樣」等等不得體的形容。
救難人員協助乘客脫困,現場救護車往返醫院,電視台記者的形容竟成了「許多乘客爬出醫院」、「部分乘客未繫安全帶」等,這些形容用句已經到了貽笑大方,缺乏常識的地步。
最要不得的是,為了突顯這次車禍的重大,連死亡人數都可以像選舉灌票般地扭曲,有電視台記者指稱,「死亡人數已經累計到二十二人,而且還在增加中」。
還有,台鐵對外說明的記者會中,局長說明經過後,網路媒體詢問出事原因,局長不斷表示要再進一步了解詳情後才有定論,沒想到刊出的報導竟成了「台鐵局長一問三不知」。
對於出事原因的臆測則更是許多捕風捉影,未審先判認為司機員超速釀禍,還有則是直接認為是普悠瑪設計有問題,容易出車禍。
這樣的報導內容,不但對罹難者、傷者、工作人員而言非常不敬,對觀眾來說,同樣是一大折磨。原本打開電視想了解事件經過,換來的卻是各家媒體各顯神通如耍猴戲般的連線報導。
對於突發重大意外,電視台的表現,就是速度,這是最大的優勢,讓觀眾第一時間看到現場。但令人遺憾的是,除了這項優點之外,要說有什麼其他特色,也就沒了。記者對於事件的說明,內容欠缺的是公信力和權威,因為對事件基礎常識的認知欠缺,只能表面應付短暫的連線;當外部新訊息進來時,又缺乏立即消化轉化成報導資訊的能力。
不能怪網友或觀眾往往針對媒體報導錯誤連番攻擊恥笑,因為真的令人看不下去。新聞報導要求快又準確,當無法兩者兼得時,正確性不應該被犧牲。
新聞的採訪論述,絕不是把連線格式講完,配上自以為可以打動觀眾的莫名手勢,就可以過關;也不是未審先判,用標題去攻擊事件,就可以引來讀者由衷的支持。
同樣的問題,在年初的花蓮地震也發生過,類似的檢討也提出過,但只要重大意外再發生,所有的老毛病就又都全數復發。媒體環境不好,不代表可以光明正大地把記者本分做不好。有人覺得無所謂,反正媒體素質就是這樣,觀眾看久了已經會自動篩選判斷何者為真。但身為媒體人,無法接受這樣的說法,因為這等於媒體的失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