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負責檢查企業是否遵守勞動法令的地方政府勞檢員,自身反而卻是「血汗勞工」?監察院財政經濟委員會昨通過調查報告,指勞檢員本身工時過長嚴重過勞,台南市甚至曾出現單月加班時數超過七十小時的紀錄,力促勞動部改善。
勞動部職安署長鄒子廉說,已要求地方勞政機關控管勞檢員的工作時數,每月加班時數將控制在四十小時以下,也承諾絕對不會因加班時數的限制,一超過就不給加班費,會核實發給加班費。
勞檢員被爆過勞,甚至還有單月加班時數超過七十小時,卻只能領到二十小時最高上限加班費,其餘時數只能換補休,儘管勞動部宣稱在今年底前將補足一千人力,和過去相比,雖補進上百人,但勞檢業務爆量,加上部分勞檢員為約聘雇,人力流動大,只怕來不及補足,仍改變不了血汗過勞。
去年十一月,監察院就通過委員江綺雯、尹祚芊的報告,對勞動部提出糾正。原因是我國勞工保險職業災害死亡千人率較部分先進國家為高,又發生重大職業災害中有近六成事業單位,未曾接受勞動檢查。勞動部未正視勞檢人力長期不足問題,勞檢覆蓋率僅有百分之二十七,且未能自源頭加以防範。
據監察院調查,超過各機關加班費支給要點規定,加班以二十小時為上限,但超時情形十分普遍,不乏單月加班時數超過五十小時的情況。這些超過二十小時的加班時數,不發給加班費,也未補休。監委因此批評,政府勞動機關自己的作為,就難以作為企業表率,更難讓雇主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