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勞保年金 投保年資可併計

 |2007.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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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為達成勞保及國民年金同步實施目標,將勞保年金納入「勞工保險條例修正草案」,讓家庭主婦及失業者等適用國民年金,勞工則可領勞保年金。

原則上,這兩個年金可「互相配合」,亦即沒有工作者可保國民年金,等到有工作時,可適用勞保年金,兩者的「投保」年資可併計。

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都有一次領或月領。

國民年金部分,若年滿六十五歲,保險年資未滿十年者,只能選擇一次金,每滿一年發給一點一個月的投保金額。

勞保年金部分,勞工六十歲退休後,年資未滿十五年,依平均月投保薪資計算,每滿一年發給一個月老年一次給付,而年資滿十五年者,可選擇一次金或年金,一次金最高可領四十五個月。

不論是國民年金的老年給付,還是勞保年金的老年退休給付,都是採A式、B式擇優計給,A式為月投保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國民年金/勞保年金)乘以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零點五五後,所得的數額加三千元;B式為月投保金額/平均月投保薪資(國民年金/勞保年金)乘以保險年資,再乘以百分之一點一所得的數額。

勞保年金也與國民年金相同,都有遺屬給付、身心障礙者給付、喪葬年金給付等。

勞保需注意無效年資

得注意的是,勞保年金部分,有不少人在二十二歲或二十歲就投入職場,若持續工作到五十二歲或五十歲,工作年資已滿三十年,達到領取勞保老年退休給付四十五個基數的上限,之後即使工作到六十歲,對勞保老年退休給付來說,這段期間的工作年資還是等於「無效年資」。

立委黃淑英說,老農有津貼、勞工有勞保及勞退,目前未納入社會保險的家庭主婦卻超過一百萬人,這些無償照顧家務的婦女到晚年,經濟卻無任何保障,國民年金法草案若通過實施,婦女便能靠自己儲備晚年經濟財源。

袋鼠媽媽讀書會創辦人陳來紅說,實施國民年金至少可以嘉惠包括家庭主婦、高齡及身心障礙者等約五百萬人,符合分配正義的原則。據草案設計,家庭婦女雖可納入保險,每月依規定繳納金額,不過,倘若配偶或子女,不願替其繳納保險金,家庭主婦恐難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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