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已進入審理程序,台北地院昨天傳喚前行政院副主計長張哲琛作證,但詰問過程各說各話,公訴檢察官懷疑張哲琛與馬英九及律師事先套招。馬英九辯護律師宋耀明指出,檢、辯接觸證人了解證人對待證事實了解到怎樣的程度,是有其必要。
張哲琛昨天出庭陳述他在主計處副主計長與局長任內對特別費的認知,但公訴檢察官表示,只是請張哲琛作證,但他儼然成為被告辯護律師,不直接回答問題而作個人陳述。檢察官除聲稱要彈劾證人的憑信性,並舉出昔日媒體報導及張哲琛參加行政院研討會時的紀錄,指稱張哲琛曾公開強調,特別費不是待遇,是首長因公必須的支出。
張哲琛接受檢方詰問時,坦承開庭前曾與被告律師見面,引起檢方質疑。宋耀明則表示,所有包括準備程序和審判程序的預審制國家,檢、辯接觸證人是有必要的,只是目前台灣包括刑事訴訟法對這方面法令都付之闕如。宋耀明也舉檢方傳喚台北市審計處審計員彭淑芳做證為例,說明檢方事前就準備好條文資料,同樣邏輯是否也能做同樣解釋。
法院並裁定將於下月連續召開五次庭期,分別是三日、十日、十九日、二十四日、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