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環評大會昨天確認通過深澳電廠案的附帶決議,代表深澳電廠環評結論正式生效。不過,環保署環評大會也決議,要求台電必須在深澳灣設置二座防坡堤前,針對海洋生態提出環境影響調查報告,再送環保署審查。
「深澳燃煤電廠環境影響差異分析案」三月十四日在環保署環評大會表決下,以一票之差通過審查,引起極大爭議,當次會議結論附帶決議,要求經濟部對外公開說明,至二○二五年的能源占比燃氣百分之五十、燃煤百分之三十及再生能源百分之二十目標的逐年配比,並在能源配比路徑下整體考量此案的定位與開發必要性。
環保署昨召開環評大會,經濟部到場說明,能源局副局長李君禮重申,基於能源多元、能源分散、區域公平及穩定供電等因素,深澳電廠有興建必要性。
李君禮表示,台灣百分之九十八能源仰賴進口,且電力系統屬獨立電網,電力供應不足時無法接受外援,深澳電廠採用燃煤發電能兼顧台灣能源多元性目標、分散能源供應風險。
李君禮重申,為了穩定供電,政府預估二○二六年尖峰負載約四千零九十三萬千瓦,若深澳電廠兩部機組無法如期完工,二○二五年、二○二六年備用容量率,將分別降至百分之十四點九及百分之十三,因此深澳電廠對於維持合理備用容量率、確保供電穩定有其必要性。
李君禮也提出至二○二五年能源配比規畫,規畫指出再生能源在太陽光電、離岸風電推動下將逐年提高,由百分之七提升至二○二五年百分之二十,燃氣發電則將從百分之三十五提升至二○二三年百分之四十三,並於二○二五年下半年將提升至百分之五十;而跟深澳電廠相關的燃煤發電占比,將由現今的百分之四十四降至二○二○年的百分之四十三、二○二五年百分之二十九。
新北抗議 將打行政訴訟
不過,經濟部提出的報告卻不被環評委員買單,環評委員李公哲及李克聰都表示,從資料看不出深澳電廠在能源政策上的定位及開發必要性。閉門會議時,則有環評委員表示,對經濟部的報告並不滿意,經濟部稱已經大力推動節能,但從報告上「看不到」,但深澳電廠案「沒資料都過了」,再要求報告恐遙遙無期。
與會的新北市環保局長劉和然直斥台電「永遠不把眼睛睜開」,後憤而離席抗議,會後宣布將打行政訴訟,也不核發生煤許可,並發動公民連署,三箭齊發捍衛居民健康,以最嚴格標準行政監督台電所有電廠,「能源局為建深澳電廠竟可任意調整國家能源政策,就連環保署也站在台電那一方,環評精神蕩然無存」。
「像是陪環保署、能源局和台電演了一場早知結果的戲。」新北環保局與會人員說,僅管場內外同聲抗議,與會委員異口同聲抨擊台電實問虛答、避重就輕,但台電態度有恃無恐,詹順貴的結論也令人毫不意外。